作者:
alan0204 (このロリコンどもめ!!)
2015-03-24 16:38:18自由車女將墜谷亡 判國賠689萬
高師大體育所研究生王嘉瑜7年前參加「高雄縣單車觀光文化祭」自由車競賽墜谷身亡,
家屬起訴聲請國家賠償,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審理後認為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與高雄縣體育
會未依法申請使用道路,也未在危險路段豎立警告標誌,對王女死亡應負過失責任,判決
高雄市政府應賠償王家689萬元,仍可上訴。
家屬提告指出,2007年12月1日,26歲的王女參加高市府與改制前的高雄縣體育會舉辦的
全國自由車公路賽,因主辦單位怠於行使公權力,未在靠近比賽終點前1公里處的台20線
建山二橋下坡處架設任何警告標誌,也未派人在現場向參賽者說明路況,導致王女騎到靠
近終點前1公里處之建山二橋下坡轉彎處時,因橋面有寬1公尺坑洞,當場反應不及墜入坑
洞身亡。
本案一審認為,高雄市政府等單位舉辦比賽前並未依法向公路總局申請使用該道路,也未
向參賽者說明路況或豎立警告標誌,屬公務員執行職務疏失,但王女本身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於意外發生亦應自負5成過失責任,僅判決高雄市政府賠償王家129萬餘元。
家屬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更一審除認定公務員有疏失外,另認為王女歷經數十公里激烈競
速後體力下滑,在接近終點最後衝刺階段,對於下坡右轉彎後的路況變化根本無法反應,
本身並無過失,且主辦單位並未替選手投保個人意外險,應賠償王家殯葬費、扶養費、慰
撫金、保險費等合計689萬元。仍可上訴。(王吟芳/高雄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24/579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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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800092000 (漸å‡ä¸é†«è¨ºæ‰€)
2014-03-24 16:38:00還好林背036
作者:
Puribaw (木瓜群)
2015-03-24 16:39:00689…
作者:
whitefox (å…«åè¬å®šå˜å®…ç”·)
2015-03-24 16:39:00+<><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3-24 16:39:00
好棒的高雄市政府 害我們納稅人陪了689萬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3-24 16:39:00
未申請路權 未替選手保險..... 這樣還能辦比賽??
作者:
creepy (左招財 右納福)
2015-03-24 16:40:00一公尺的坑洞.....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5-03-24 16:40:00
自己愛玩 玩掉了性命後叫納稅人掏腰包注意安全慢慢騎很難嗎?
作者:
shyuwu (El Cid)
2015-03-24 16:41:00噓的是有病嗎?之前基隆同樣的案子也是國賠啦
作者:
fuxkyou (賄選王ㄈ仔)
2015-03-24 16:41:00愛玩?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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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538 (星)
2015-03-24 16:43:00花媽辦活動很辛苦 別罵了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3-24 16:43:00
基隆喔? 林右昌 都是民進黨的餒!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3-24 16:43:00
自行車比賽還要人慢慢騎 不是反串就是鐵桿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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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vi (don't you see?)
2015-03-24 16:43:00應該是主辦單位要賠最多吧 辦比賽錢自己賺 賠錢國賠
作者:
mapleone (mapleone)
2015-03-24 16:46:00主辦單位就是高雄市政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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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5-03-24 16:49:00七年前還是高雄縣 楊巨人主辦的比賽
作者: XDD (XDD) 2015-03-24 16:54:00
七年前的高雄縣,不就是楊秋興當縣長嗎?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5-03-24 16:56:00「過失責任」<---有人要倒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