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大陸人民在台取得不動產權許可辦法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24 22:39:57
土地法有規定外國人取得台灣土地得限制
基本上就是我在你們國家可以,你在我們國家就可以
但是
這個條例的法律授權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要不然以土地法精神
中國人是不可以買台灣土地的
因為台灣人在中國也不能買土地...
不過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關係
一堆其奇奇怪怪的對中國人開放條件就出來了
ex:健保
私以為這個法有討論的必要
要不然KMT常以這個法當凱子
對中國一直開放
(重點是只對中國開放,這個法管不到外國)
※ 引述《bbuda (與神尾觀鈴一起玩)》之銘言:
: ※ 引述《ru04ul4 (拒絕)》之銘言:
: : 地
: : 請問1其他國家的人民可以在台灣購置不動產嗎
: : 2其他國家是否允許他國人民購置不動產
: : 理性討論 謝謝~
: 土地法於民國19年訂立,當時就已經規範了外國人如何於本國購置土地。
: 土地法第18條
: 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律,中華民
: 國人民得在該國享受同樣權利者為限。
: 也就是外國人要在本國購買土地,得要他國與我國有平等互惠的約定,如
: 果我們在他國只能設定而不能買,那他國人在我國也就只能設定而不能買
: 。反之如果我們在他國買賣設定移轉之類的都沒有什麼禁止,那他國人在
: 我國也不會有什麼禁止,也就是說,他能讓我們怎樣,我們就能讓他怎樣
: 。
: 至於哪些國家跟我國有平等互惠的約定呢?這在內政部地政司的網站有,
: 基本上還蠻多的,龜龜毛毛的國家不多,不過離我們很近的菲律賓與越南
: 跟我國就沒有完全平等互惠。
: 如果該國人符合土地法第18條的規範,那他們可以在我國買哪些土地呢?
: 這個規範在土地法第17條:
: 左列土地不得移轉、設定負擔或租賃於外國人:
: 一、林地。
: 二、漁地。
: 三、狩獵地。
: 四、鹽地。
: 五、礦地。
: 六、水源地。
: 七、要塞軍備區域及領域邊境之土地。
: 前項移轉,不包括因繼承而取得土地。但應於辦理繼承登記完畢之日起三
: 年內出售與本國人,逾期未出售者,由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移請國
: 有財產局辦理公開標售,其標售程序準用第七十三條之一相關規定。
: 前項規定,於本法修正施行前已因繼承取得第一項所列各款土地尚未辦理
: 繼承登記者,亦適用之。
: 也就是說,只要不是上列那些土地,外國人都是可以購買的。如果是因繼
: 承取得,那就再根據該條第二項的規定繼續處理。
: 那麼,外國人買了土地之後,他可以在土地上面做什麼呢?這個規範在土
: 第地法19條:
: 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左列各款用途之土地,
: 其面積及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
: 一、住宅。
: 二、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 三、教堂。
: 四、醫院。
: 五、外僑子弟學校。
: 六、使領館及公益團體之會所。
: 七、墳場。
: 八、有助於國內重大建設、整體經濟或農牧經營之投資,並經中央目的事
: 業主管機關核准者。
: 前項第八款所需土地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審核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 之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 最後,還有個例外,就第17條來說,外國人在臺灣是可以購買農地的,但
: 後來內政部有下個解釋,要求外國人要在臺灣買農地,必須經過土地法第
: 19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規定,因為還要經過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的核准
: ,所以很少外國人會在臺灣買農地。
: 希望以上有解答到您的疑慮。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5-03-24 22:42:00
反正行政命令硬幹 等到2016 5/19前 "台灣區"就要成立
作者: wind0083 (昨天)   2015-03-24 22:48:00
台灣人可以在大陸買房 http://goo.gl/aAu5oK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3-24 22:49:00
高調,土地是採互惠原則。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5-03-24 22:50:00
高調買房不等於買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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