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某個餐廳因為菜單上列出了外籍幫傭餐,
結果卻被批評歧視,
甚至被迫道歉,
但是上面明明就有列出兒童餐,
難道兒童不算是歧視嗎?
還是說歧視的點在於價格?
因為兒童餐比外籍幫傭餐還要貴?
當餐廳菜單分成兒童餐和非兒童餐的時候,
大家不會覺得歧視,
但是多了一個外籍幫傭餐,
就一堆人說是歧視?
究竟是太敏感還是真的歧視?
我這樣說好了,
假設一間女僕餐廳的菜單有一道叫做「肥宅餐」的料理,
請問這是歧視還是限定點的人是肥宅?
假設我去那間餐廳點外籍幫傭餐,
但我不是外籍幫傭,
餐廳會因此拒絕幫我做那道菜嗎?
有沒有兒童餐不算歧視,
外籍幫傭餐卻是歧視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