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間,刀塔「燃燒的遠征」竟中途熄火了!
暴雪的「制裁之錘」,終究錘向刀塔傳奇!
美商暴雪娛樂公司(Blizzard Entertainment)要推塔了!昨日(24日)暴雪發出新聞稿宣布
在台對《刀塔傳奇》提出刑事告訴,這對遊戲界及智權界而言,毫無疑問的是一個超級震
撼彈,眾多玩家都拍手叫好(整個巴哈都沸騰了!),連愛好《魔獸世界》的筆者都忍不住
跟著歡呼,不過,暴雪到底用哪些智慧財產權的項目進行提告?又為什麼現在才進行「制
裁」?更著實讓筆者有著極大好奇。
羊總要等肥了,再來宰!
事實上,暴雪這一兩年開始積極對山寨遊戲提告,如對被山寨遊戲《臥龍傳說》完整地致
敬的《爐石戰記》,以及與《魔獸世界》如出一轍的山寨遊戲《全民魔獸》提起侵權訴訟
,且中國法院皆已頒布禁令,要求該兩款山寨遊戲禁止發行與營運!對這一場又一場的勝
利,暴雪當然趁勝追擊,對同樣有侵權疑慮的《刀塔傳奇》提出訴訟,比較有趣的是,《
刀塔傳奇》才剛在美國對《Heroes Charge》提出告訴,暴雪隔天就在台灣對《刀塔傳奇
》提告,瞬間從原告轉為被告的心境不知是等奇妙!
而暴雪自《刀塔傳奇》上線以來遲遲未對其採取行動,讓許多人都在問:「為什麼現在才
再告?」,雖然台灣暴雪公關林峰言的官方說法是,比較信任台灣智慧財產權的訴訟環境
。但你知道,因侵害他人權利而所需負擔的損害賠償,有時,常依侵害方於該階段的營業
額之特定比例來計算,根據統計,《刀塔傳奇》的營業額推估,光是兩岸市場的規模單月
營收就可達13億台幣,暴雪現在提出告訴的用意,讓人不禁聯想到『羊總是要等肥了,再
來宰!』,總是要等你賺夠了,才能賠得多!
刀塔製作人都間接承認參考魔獸的角色人物
根據暴雪的官方新聞表示,涉嫌抄襲《魔獸爭霸》及《魔獸世界》多個知名重要角色及部
分經典遊戲世界場景,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等,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刑
事告訴。首先,就先讓筆者從著作權的角度,帶您看看是哪些抄襲,讓暴雪如此憤怒!
一個遊戲的核心,便是由許多角色人物與遊戲場景串起的故事所構成,而這些角色人物、
遊戲場景的創作設計,甚至到整個故事的串聯都可以是著作權保護的標的。《刀塔傳奇》
製作公司王信文執行長在去年受邀來台進行演講時,更表示過:「我們的製作團隊都很喜
歡《魔獸爭霸》的 DOTA 系列,因此一開始是有抱著以同人(二次創作)遊戲來製作的心態
。」,於是,在比對暴雪知名遊戲角色與刀塔的遊戲角色後,其實不難發現為何暴雪提告
訴訟項目有「著作權」這一項。
一夜之間,刀塔「燃燒的遠征」中途熄火了!
除了著作權的侵害外,讓筆者疑惑的是,刀塔究竟如何侵害暴雪的商標?畢竟刀塔傳奇的
Logo,與暴雪的商標可是有很大的差異!於是,筆者繼續細查暴雪在台灣申請的商標,便
發現暴雪目前在台灣已註冊有81件商標,其中,不乏許多與知名遊戲相關,如魔獸世界、
暗黑破壞神、爐石戰記與暴雪英霸等。眼尖的筆者,隨即發現暴雪有註冊「燃燒的遠征」
字樣的商標,其類別包含有9、16、28、41等,講白一點,這些類別都和電腦軟體操作與
其應用相關(如電腦遊戲軟體、電子式使用手冊)。
為什麼這個「燃燒的遠征」字樣的商標,如此重要?因筆者發現,在刀塔的遊戲操作畫面
中,『莫名其妙地剛好』就有「燃燒的遠征」的字樣,最讓人覺得刀塔作賊心虛的是,在
筆者今日(25日)完稿之前,刀塔隨即已進行了一次遊戲更新,更新後,「燃燒的遠征」的
字樣已改成「英雄的遠征」,至於,為何要『儘速地』進行這次更新,相信各位看倌們心
裡應該有數。
主張『說明性文字』,或許是刀塔的一線生機
針對「燃燒的遠征」這個商標字樣,暴雪提告就有絕對優勢嗎?「燃燒的遠征」是在民國
95年10月申請,96年8月完成註冊,而暴雪的魔獸世界-燃燒的遠征資料片是在95年12月開
始宣傳,令筆者疑惑的是,「燃燒的遠征」這5個字是否含有『說明性文字』的意味,如
果是的話,照理說應該是不能被核准的,除非是「燃燒的遠征」商標在申請前就已經是眾
所皆知的著名商標文字,至於為何核准?這中間其實是有很多地方可以被討論的。
暴雪必勝,刀塔必倒?
雖然網路上的玩家們一片倒的認為暴雪必勝,刀塔必倒!但回歸到智權面的角度來看,在
侵權與否的判定過程中,還是要看雙方提起的證據,以及法官對於遊戲內容的認知,這其
實還有很多模糊的空間尚未明朗,所以這場訴訟勝利女神會對誰微笑,就讓我們繼續看下
去。但我想,萬一要是刀塔勝訴了!廣大的鄉民們,可又要筆戰台灣是座鬼島了。
(撰文:風俠與黑傑克;編輯:馬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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