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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
2.完整新聞標題:
對美河市不了解?綠議員拿馬蓋章契約書打臉
3.完整新聞內文:
新頭殼newtalk | 劉奕霆 台北報導
發布 2015.03.27 | 05:41 PM
根據中國時報今(27)日報導,總統馬英九在接受專訪時表示,關於美河市案,當初簽約是
由副市長決行,他對詳細內容不了解,卻遭到民進黨籍市議員拿出資料砲轟。市議員梁文
傑和顏聖冠拿出和美河市簽訂的投資契約書,契約書上明顯可以看到馬英九的大章,諷刺
「馬英九你自己做過的事難道還要看報紙才知道嗎?」
梁文傑指出,馬英九說美河市案不知道細節,都是由副市長決行,但他手上的投資契約
書,卻是蓋上馬英九的大章。梁文傑說,在公務機關,內部簽文可代決行,但以首長為代
表人所簽定的對外契約,因為涉及最後的法律責任,一定是由首長親自簽章,不可能由他
人決行。
梁文傑說,如果馬英久要把責任推給當時的副市長歐晉德,那就更有趣了。因為據他所
知,從2011年12月開始,日勝生就聘請歐晉德擔任該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的委員至今,而
且是有酬勞的,日勝生沒有透露酬勞是多少。梁文傑說,日勝生是在投桃報李,還是請歐
晉德當門神,只有天知道了。
顏聖冠也指出,根據她調閱的資料,馬英九任內對於美河市投資人評審委員名單圈選並
核准,而且有關聯開案的權益分配注意事項也親筆簽名審核,至於「割地賠款」的美河市
合約更蓋上了馬英九的大印,她諷刺「馬英九你自己做過的事難道還要看報紙才知道嗎?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3-27/58313
5.備註:
簽名會沒有法律效力嗎?
銀行找連帶保證人好像都是認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