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M503
1.
吳美紅強調,M503航路歷經5回合溝通,依照「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規定的聯繫機制
辦理,並沒有陸委會授權與否的問題,雙方民航主管部門也沒有簽署任何協議。她指出,
陸委會與交通部日前也都在立法院分別提出專案報告,接受國會監督。
那請問這個海峽兩岸空運補充協議的聯繫機制是啥東東?
十二、聯繫機制
雙方同意兩岸航空主管部門建立聯繫機制,視必要隨時
就兩岸航空運輸的相關事宜進行溝通並交換意見。
http://www.mac.gov.tw/public/Data/04269514771.pdf
請問這有寫跟沒寫有差別嘛 就是有問題了以後可以再談
之後談的東西可以這樣就地合法嗎
都不用送立法院被查就可以實施嗎
這東西啥時簽的?馬政府剛上任不滿兩年就簽了
以上是有關程序的部分
基本上這M503有國安疑慮的東西就不再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