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27 23:31:08爆這個料的才是沒看過公文
市長層級如果簽到市長,市長會親筆簽名決定公文是否決行
如果是副市長,主秘參議,代為決行
他們個別職章蓋完,下面會蓋市長甲乙章
再蓋一顆代為決行章,公文就決行了
如果市長認為他的字太難看,或簽字太累
要再刻一顆簽名章,那是他的事
但是公文到這個地步都已經是市長決行的層級了
除非市長室還有一個余文要跳出來扛
說馬市長從不批公文,都是余文2.0蓋的
要不然馬市長是跑不掉的
※ 引述《karatecat (虛無之刃)》之銘言:
: 美河市案 公文非馬總統簽名
: 中央社
: 知情人士今天說,總統馬英九過去擔任台北市長時,有關美河市開發案公文上用的是對外
: 行文的「藍色簽名章」,而非親自簽名,批評者以為是親自簽名,才會有烏龍批評。
: 網路媒體有人提出當年美河市開發案相關公文,指當年台北市長馬英九是「白紙黑字簽約
: 人」,質疑馬總統否認親自簽約是說謊犯法。
: 知情人士表示,這份公文上的簽名根本不是「白紙黑字」,而是馬市長的「藍色簽名章」
: ,屬於台北市政府的官方用印,對外行文時必須使用。尤其這件事屬於分層負責,才會授
: 權下屬對外行文,並使用市長簽名章,其實當時馬市長對詳細內容並不了解。
: 知情人士批評,這是將公文相片黑白處理後所造成假象,如果質疑者肯將相片顏色還原為
: 彩色,外界就可看出實際真相,該公文絕非由馬市長親筆簽名。
: 知情人士說,本案在市府內簽階段,也是由副市長與秘書長以馬市長官章的甲章與乙章決
: 行,不是由馬市長本人決行,這是依據分層負責的結果,在公務機關十分常見;批評者可
: 能對公務機關製作公文的程序不了解,以為簽名章就是親自簽名,才會有這樣外行的烏龍
: 批評。
: 至於外界質疑北市府與日勝生就商場與住宅的分配決定不當,知情人士表示,馬總統早已
: 公開指出,在馬市長任內,美河市的開發根本還沒進行到這階段,因此當時馬市長對後來
: 發展,更不可能會事先知情。
: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3270426-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