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美河市案 公文非「馬英九市長」親簽

作者: qazieru (=w=)   2015-03-28 11:18:15
※ 引述《Warnerting (天下一大五郎)》之銘言:
: 美河市案 公文非「馬英九市長」親簽
: 2015-03-27 22:55:05 中央社 台北27日電
: http://udn.com/news/story/1/798803
政黑有人是這麼護的
#1L5WkezB
→ dakkk: 市長要做的就是 專業分工給市府員工 03/28 10:43
→ dakkk: 你以為公司老闆什麼都會哦 吃奶吧你 03/28 10:43
推 kil1ua: XDD 那市長到底決定什麼 買原子筆嗎??還是買胸罩?? 03/28 10:45
→ dakkk: 決定要不要蓋巨蛋 決定要 交辦給底下人 不就這樣 03/28 10:48
→ dakkk: 一個巨蛋合約的細節 你看幾天看得完? 最好是你就很了解 03/28 10:48
→ dakkk: 而且市長有很多事要決定 不會特別去重視細節 03/28 10:49
→ dakkk: 所以才要專業分工給副市長 懂嗎 03/28 10:50
→ nightwing: 所以公文上馬英九的簽名 其實都是副市長代簽的 03/28 10:51
→ dakkk: 為什要代簽 馬還是可以簽呀 03/28 10:53
推 shomap: 傻傻的 代簽才能繼續找余文 03/28 10:54
推 nightwing: 馬簽了 卻推說他什麼都不知道 可見名符其實的bumbler 03/28 10:55
→ dakkk: 信任副手 當然就簽呀 03/28 10:55
→ dakkk: 你老闆簽你假單時會知道你偷跑去面試嗎? 03/28 10:56
→ dakkk: 最好是什麼都知道 切 沒出過社會 03/28 10:56
推 tsubasa6405: 原來幾百億專案公文的重要度=假單 偉哉 03/28 10:59
推 shomap: 頂新魏家也說什麼都不知道 03/28 11:00
推 dakkk: 幾百億公文讓有相關背景的副手處理 不就很正常 03/28 11:00
原來幾百億的大案子跟小員工請假規模是一樣的
老闆不用看全交給屬下就好...佩服佩服
這位dakkk還嗆人沒出過社會呢~ QAQ
他的社會歷練真是與眾不同...
作者: DIDIMIN ( )   2015-03-28 11:19:00
通常這種大案子都嘛要給市長決行,可見美和市算小事
作者: davild54849 (心之一方)   2015-03-28 11:20:00
不可質疑9.2的神邏輯
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5-03-28 11:20:00
馬總統也說過 監察院的監察委員也認同 所以沒找他去喝茶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3-28 11:21:00
怎麼我出的社會跟他不同 ,平行世界@_@?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5-03-28 11:21:00
佩服佩服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3-28 11:24:00
對馬英九來說就算把台灣賣了成就"馬習會"也不意外。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3-28 11:24:00
非親簽
作者: radi035 (阿富)   2015-03-28 11:26:00
9.2%放大絕: 有能力找出馬英九貪污收錢的證據阿~~~
作者: Summer1308 (Summer1308)   2015-03-28 11:28:00
這是小案子?那舉個由市長決行的大案子來聽聽
作者: kuankubank ( )   2015-03-28 11:37:00
幾百億的大案子 董事長會不了解 丟給總經理批嗎??
作者: nubgy (nubgy)   2015-03-28 11:53:00
好奇。現在還會護航馬的到底是怎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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