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警察有絕對的路權?

作者: ftyu (wei~)   2015-03-28 13:21:28
※ 引述《leoyve (我累了)》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2014年9月03日下午兩點多的時候
: 我爸開計程車載著客人經過市政府前的松壽路左轉
: 結果當時對象車道來了一輛警車(聽說是要趕往處理高架的車禍)
: 嚴重超速而且闖紅燈加上到路口才鳴笛
: 行車紀錄器: http://youtu.be/XLU3qlkFxsM
警車有沒有開警報器/鳴笛??
有的話 對你們就比較不利
: 所以兩輛車就撞上了,我爸車頭還轉了將近180度
: 我爸當時在車上暈了好久才有辦法下車
: 車上的乘客也受了很大的驚嚇,不過好險乘客沒有受傷
: 下車後,那個開車的姜姓警察(大約28歲)走過來跟我爸說
: 他闖紅燈所以他會負全部責任,希望等等記者來得時候
: 我爸不要說太多,當下還給我爸電話,還跟我爸裝熟
: 說我們住在同一個區域,以後要坐車可以找我爸之類的
: 於是我爸就心軟了(防人之心不可無)。
記者報導什麼也不是很重要...
就警察形象問題而已
跟判決不會有太大關係
: 後來記者也來到了有訪問我爸
: 我爸就說因為撞擊力道很大所以有點暈,不是很清楚事情發生狀況
: 更扯的是,趕來處理的員警竟然幫他們的警員叫救護車
: 卻沒有幫我爸叫救護車,我爸還是前往做完筆錄後才自行就醫
: 有輕微的腦震盪以及膝蓋有受傷,為此還休息了兩個多月。
: 到了警局做筆錄之後,那名姜姓警察竟然完全不承認他當初所講的
: 我爸就說那我們各自把行車紀錄器拿出來看
: 那輛剛買兩個星期的新警車,員警竟然說行車紀錄器壞了?
: 回到家後我們當然都很氣憤,信義分局說這要送交通裁決所
: 一個月後裁決結果才會出來,這方面我們也去驗傷、修車、休養。
: 這中間的日子姜姓警察的小隊長,有前來拜訪,並帶來雞精等慰問
: 但是那個姜姓警察卻沒有任何表示,連一通電話慰問都沒有
: 小隊長跟我們說如果是他們的錯,一定負起全部責任
這樣說也是沒什麼問題... "有錯會負起責任"
現在誰對誰錯還很難講...
: 並一再強調警察可以闖紅燈,這是沒有錯的?
: 事後我媽在路上問路上的員警,他們都說
: 警察是有相對的路權,沒有絕對的路權
: 到底哪邊講的才是真的?
警察可以闖紅燈沒錯 沒有違反法令
民眾綠燈左轉也沒錯 也沒有違反法令
就雙方都沒注意到來車
雙方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就是來橋看看 責任比例 ?:?
看看怎麼賠 誰賠誰
也不只警車啦~~ 救護車 消防車也是沒有絕對路權
救護車上有人快死掉了
消防車趕救火
如果發生車禍 也是有一定比例的責任 不會完全無責
所以警車/救護車/消防車 都應該都要慢慢開 小心駕駛
: 後來我們有找議員幫忙協助,結果到將近兩個月,裁決結果還是沒有出來
: 我媽很氣憤打電話到1999去投訴、以及詢問為什麼需要這麼久?
: 沒想到打完隔兩天就通知我們前去看裁決結果
: 而且我們竟然還收到罰單,寫未在待轉區待轉罰款600
這也沒什麼問題阿...
其實計程車轉過去的時候
綠燈左轉燈號還沒亮...有點搶快 這個在責任上也會有一定比例的影響
: 姜姓警察卻完全沒有受到任何懲罰
: 因為這件事情,議員還來跟我們抱怨,為什麼要去投訴他已經在處理了!?
: 現場我媽跟我爸去看裁決結果,出來的判決竟然是3:7我們佔七成
: 我們被撞還是占七成,實在是不能接受
也不是你們被撞吧?! 就2台車相撞
警車直行車 計程車轉彎車
警車合法闖紅燈 計程車有點搶快左轉
警車如果有鳴笛+警報器 對你們就更加不利了
可以上訴到法院
3:7 當然可能會變 變怎樣不知道... 看法官怎麼判
: 我們拿出行車紀錄器想要辯駁,結果那位裁決的先生(大概50幾歲,講話很大聲)
: 就說來,看我這邊的最準,結果一放出來,我爸確定是綠燈的時候被撞
: (當初在調閱市政府的監視器,也就是警車那一頭的,警察說這個不能給我們只能現場看)
: 當場鴉雀無聲,那個裁決的先生,看了大概也無言
: 他幫我爸做了整整一本的相片集,卻可以看著影片說瞎話?
: 然後裁決的先生就說不然你們想怎樣,賠償嗎?
: 因為保險公司只願意負擔三成,剩下當然是由那個員警出
: 我們就說你這樣的裁決結果會不會太離譜,不能重判?
就裁決結果不滿意 就繼續上訴吧...
現場跟裁決的人說他的決定不公平
那個人會不爽也很正常
: 他就說不然這樣我們再送第二裁決3000元的費用我們(警察)出
: 我們心想,你都裁決成這樣,再送裁決我們不是更加理虧
: 我們就決定提告,那個裁決的先生竟然說
: 我是沒差啦,反正我坐在這邊都有錢,要告你們去告(這就是我們的警務人員)
: 當下我們沒有錄音真的是很後悔。
: 經過這件事之後,我們就知道有多少交通裁決是被誣陷的
: 要離開的時候我們還問,你們開這罰單是怎樣?
: 被投訴不爽嗎?沒想到警察他們竟然說,不然你給我們我們來繳掉
: 這到底是什麼處事原則?
: 回到家後,我們決定提告,於是打電話跟小隊長說
: 如果那位姜姓警察在不出面我們下星期就馬上提告
: 過不到一天,那位姜姓警察就馬上打電話過來說他願意出來和解
: 還說他已經去申請調解委員會了!
: 結果隔天我媽打去調解委員會,發現那個姜姓警察根本沒有前去申請調解
: 當下我們隔天馬上去法院按鈴提告。
: 提告之後,法院發回信義分局偵查組請他們調查
: 12月多時,請我爸前去做筆錄
: 他們聲明會馬上請那個姜姓警察兩個星期內跟我們和解
: 後來那個姜姓警察出來的時候
: 承諾除了保險負擔3成外,另外七成他會負責(大概總共20萬)
那警察軟掉最好啦~~
上法院的話 要怎麼判還不知道
警察自己軟掉對你們最有利
: 問我們能不能讓他分期付款,我們想說他如果願意負責那當然沒問題
: 但是我們要請他簽切結書,說明那台警車的後去賠償跟我們無關
警車要不要賠錢也不是小警察可以決定的吧~~
可能小警察想賠錢了事
上面的高層還想要告到底也不一定...
: 他說他回去再想想看。
: 結果一拖就拖到現在了,昨天我爸又被叫去做筆錄
: 他說那個姜姓警察也告我爸業務過失傷害,他也有去驗傷?
就雙方車禍 受傷
要和解就和解
要告就互告的概念吧?!~~ 你告我 我告你 看責任誰賠誰
: 現在到底是怎樣,我實在不懂
: 我爸說他之前有跟姜姓警察講過,為什麼這件事情要拖這麼久
: 姜姓警察說是他上司不願意?
: 所以我們小市民遇到這種事情是不是就只能摸著鼻子自認倒楣?
你不是告他了嗎??
就等開庭阿
: 警察應該是有相對的路權,依照此例是不是表示有絕對的路權
: 假設這次不幸撞死的是一個路人,那個路人是不是也要付七成的責任?
台灣沒有絕對路權的觀念阿
綠燈直行不是絕對路權 何況是綠燈左轉
警車/救護車/消防車 都不是絕對路權
大家都沒有絕對路權
出車禍的話
就是做交通鑑定 看責任 ?:? 你賠我 我賠你
不滿意鑑定結果就是法院互告 也是看責任 ?:? 你賠我 我賠你
: (影片中那個警車的速度絕對可能撞死人)
: 再來就是當下遇到事情,人絕對不能心軟
: 如果當初我爸跟記者說明一切原因讓他報導出來
: 我們是不是就沒有這麼多是非
記者又不是法官??
記者新聞報出來 你們就穩贏的嗎??
: 我爸當初剛回來還說看看那個姜姓警察怎麼處理
: 本來不想提告搞得太難看!
: 但這件事情一拖就超過半年,當出如果沒有提告的話
: 現在也已經過了追溯期了。
: 在這社會相信人性本善真的是一種賭博
: 最後提醒大家,車子的保險要到了請趕快去繳。
: 我爸就是到期了還沒去繳,隔幾天就出事了。
: 這點是我們的疏忽。
還是上法院吧~~
釐清肇事責任 誰賠誰也比較乾脆一點
作者: JenBank (真 金 控)   2015-03-28 13:24:00
順便問一下 斑馬線有絕對路權嗎
作者: weast1943   2015-03-28 13:24:00
中肯推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3-28 13:34:00
(特種車輛+執行勤務+開警示燈+鳴警笛)=按交通法規,不受號誌及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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