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iching (不要問我為什麼)
2015-03-28 13:47:24美河市不知情遭柯批 府:分層負責是基本原則
新頭殼newtalk | 劉奕霆 台北報導
發布 2015.03.28 | 01:33 PM | 更新 2015.03.28 | 01:37 PM
針對台北市長柯文哲批評總統馬英九,對於在市長任內對美河市案「什麼都不知道才是問
題」,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28)今日表示,「分層負責」是政府機關推動工作的基本原則
,目的是提高效率,早已建立制度,實施多年,尤其台北市政府公務繁雜,更須如此。陳
以信批評柯身為台北市長,應該比其他人更清楚才對。
中國時報日前專訪馬英九,他在接受專訪中表示,關於美河市案,當初簽約是由副市長決
行,他對詳細內容不了解。對此,柯文哲昨日批評,「什麼都不知道,這才是問題」。
陳以信表示,由於本案屬分層負責,當年並非由馬英九決行。而且監察院對此已有過調查
,並不認為有調查馬英九的必要。但他轉述馬英九談話表示,馬英九強調,他當時身為台
北市長,應該負的是對台北市民的政治責任,如果有該負的責任,馬英九絕對不會逃避。
陳以信強調,在公務體系中,分層負責是非常必要的制度,既非切割,也不是推諉,因為
任何一位首長,既不可能,也無必要,更不應該事事都管,台北市長也不例外,但市長必
須負起最後的政治責任。「請柯市長記住昨天講的話」,日後可以檢驗」。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3-28/58327
馬:分層負責 懂?
作者:
hata5566 (偶肥乃惹~~~)
2015-03-28 13:48:00蠢吱:不管啦~反正就是要馬英九負責!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3-28 13:48:00拎娘咧 這麼大的一個案子也能切割喔
作者:
ask5566 (問56)
2015-03-28 13:48:00教訓的是
作者: max52001 2015-03-28 13:48:00
那為啥柯文哲都知道 馬英九裝不知道就信啦 XDDDD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5-03-28 13:48:00賣台的是哪一層?
作者:
maxdi (:I" )
2015-03-28 13:48:00分層負責=首長不用負責 公文又不是我批的
作者:
q76211635 (åƒæ‰‹æ«»å¹é›ª)
2015-03-28 13:48:00馬冏會負責?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03-28 13:48:00分層負責的話簽自己的名字是哪招?橡皮圖章?
作者:
Drexler (the Glide)
2015-03-28 13:49:00市長必須負起最後的政治責任
作者:
liusim (六四母)
2015-03-28 13:49:00傳說中的防火牆?
作者:
ask5566 (問56)
2015-03-28 13:49:00市府是只有馬九一個人是不是 還有被柯屁消費 哀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3-28 13:49:00分層負責?? 馬英九=橡皮印章 還一個月領48萬?
作者:
knives 2015-03-28 13:49:00馬英九是分錢的那一層,負責任的是另外一層,謝謝指教
作者:
coolda (cool)
2015-03-28 13:49:00余文模式
作者:
farsky (我恨過敏)
2015-03-28 13:49:00100億的案子 原來還不到市長層級...
作者: deeplythink (deeplythink) 2015-03-28 13:49:00
夢到中華民國滅亡的隔天一早,馬英丸与美清姐哽咽著說
作者:
kerogunpla (To be a bad man)
2015-03-28 13:50:00分層負責啊 有功就算是馬市長的 過失算替死鬼的
作者: deeplythink (deeplythink) 2015-03-28 13:50:00
他們也不知道會這樣;只好返美!689同聲嘆息:都是好人!
作者: max52001 2015-03-28 13:50:00
馬水母:拜託 日勝生有像富邦一樣請我吃魚翅嗎 當然不知
作者:
knives 2015-03-28 13:50:00那以後殺人就直接一人一刀,大家都沒事 ,ok ?
作者:
farsky (我恨過敏)
2015-03-28 13:51:00其實馬英九當市長 最高決策層級只到副市長
作者:
SuperUp (( ̄▽ ̄#)﹏﹏)
2015-03-28 13:51:00分層負責: 上層負責居功領錢 下層負責背鍋賠償
作者:
iLtz (噗~)
2015-03-28 13:51:00大型開發案不用決行後補陳首長嗎?分層負責做半套。
作者:
hyjoly (111)
2015-03-28 13:51:00有閒一天量三次體重 上百億案子沒空管
作者: hie4949 2015-03-28 13:52:00
分層負責就是永遠有余文幫高層負責?
作者:
knives 2015-03-28 13:53:00其實也不用跟他講那麼多啦,直接上法院講給法官聽就好
作者:
biostar (澎湖小雲雀)
2015-03-28 13:53:00所以分層負責的意思就是根本不需要馬英九當市長
作者: q65810 (馭風行) 2015-03-28 13:53:00
所以教唆殺人 教唆人應該無罪 分層負責?
作者:
knives 2015-03-28 13:54:00那個有良心的檢察官請告馬英九瀆職,直接上法院認證就好
作者: PlayPtt (α+β=γ) 2015-03-28 13:54:00
幾百億之工程..不關心..不清楚..沒蓋章 都是THEY...
作者: Cherlsea 2015-03-28 13:54:00
柯就是當了台北市長才對馬郝竟然能這麼混而詫異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3-28 13:58:00分層負責?你當大家都白痴 蓋章簽名不負責阿?
作者:
sikadear (two.o.clock)
2015-03-28 13:58:00明明是分層處理,負責是一條龍的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3-28 14:02:009.2: 不管啦 一切都是阿扁的錯 蓋章跟簽章就不一樣啊
作者:
black205 (尋覓方向的人)
2015-03-28 14:03:00這麼大的事情....妳都簽名了 去死吧
作者:
shi21 (人蔘啊~)
2015-03-28 14:03:00KMT的分層負責就是切割啦
作者:
decorum (Festina Lente)
2015-03-28 14:06:00幾百億的案子 市長不做決定 放屁 放屁 真是豈有此理
作者: HBK66 (hhh) 2015-03-28 14:06:00
大家都沒事了...可以回家了
作者:
baelrog (貝爾羅格)
2015-03-28 14:07:00所以幾百億的案子不到首長層級?
作者:
belleaya (台中李奧納多皮卡堺雅人)
2015-03-28 14:08:00又是陳以信這嘴炮
作者: maxn86 2015-03-28 14:09:00
如果這樣的話是在關阿扁關幾點的?
作者: mayjan 2015-03-28 14:12:00
慈濟、山老鼠、 再來就是馬英九了
作者: nepenthes7 2015-03-28 14:12:00
那你當初還選他 我草擬媽的689就是要害人是吧
作者: mayjan 2015-03-28 14:13:00
當總統也一樣 什麼事都不知道 幹 鬥王金平這麼行
作者: nepenthes7 2015-03-28 14:14:00
只有智商低於30的才信他不知道好嗎XD
作者: ohiyohuang (喔嗨唷) 2015-03-28 14:19:00
簽名簽爽的喔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15-03-28 14:19:00說分層負責也好笑……先把當時簽呈找出來再說不是市長決行吧
作者: satyrs05 2015-03-28 14:19:00
也太難看了,幼稚嘴硬的小屁孩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å°å¤©ä½¿ï¼Ÿï¼)
2015-03-28 14:19:00哪來的臉在柯p面前提效率?
作者:
Daz2005i (大å®å™¹)
2015-03-28 14:22:00分層負責(X) 馬英九不用負責(O)
分層負責,上面不用負責,簽字也不用負責!怎不簽本票
作者:
elle ( )
2015-03-28 14:24:00所以什麼都不知道的政治責任是什麼...
作者: mayjan 2015-03-28 14:24:00
負政治責任 想的美 要把你關起來
有過都是別人犯的 有功都是馬英九的 這就是分層負責嗎
作者:
msj2287 (路西亞)
2015-03-28 14:27:00是馬狗廢物還是瀆職講清楚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03-28 14:28:00
真好意思說 他馬的什麼都不知道
作者:
vimeo (琬君 是你 o'_'o)
2015-03-28 14:28:00一定都是約聘工友的錯
作者: muscleless (小腹人) 2015-03-28 14:43:00
高層負責貪汙 基層負責吃屎 分層負責無誤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5-03-28 14:54:00爛成這樣陳以信也可以護航,KMT唬爛的能力真強
作者:
GaussQQ (亮)
2015-03-28 14:57:00小屁孩
作者: gihunter (gihunter) 2015-03-28 15:03:00
馬市長只負責看報紙,慢跑和游泳,懂?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5-03-28 15:12:00
余文2.0
作者:
Arminius (奇怪的歐吉桑)
2015-03-28 15:17:00分層負責? 那麼公文上就不需要有市長的章? 這是在騙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