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府:請柯記住所講的話 日後可檢驗

作者: Taoyuan5566 (桃園56魯蛇哥)   2015-03-28 15:24:40
※ 引述《BrownNoser (BrownNoser)》之銘言:
: 府:請柯記住所講的話 日後可檢驗
: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503280153-1.aspx
: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8日電)
: 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今天表示,分層負責是政府機關推動工作的基本原則;對
: 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批評,陳以信說「請柯市長記住昨天講的話,日後可以檢驗
: 」。
: 柯文哲批評總統馬英九當年市長任內對美河市案「什麼都不知道才是問題」,
: 陳以信下午回應表示,「分層負責」是政府機關推動工作的基本原則,目的是
: 提高效率,早已建立制度,實施多年,尤其台北市政府公務繁雜,更須如此,
: 柯文哲身為台北市長,應該比其他人更清楚才對。
: 陳以信說,由於本案屬分層負責,當年並非由馬市長決行,且監察院對此已有
: 過調查,並不認為有調查馬市長的必要。
: 但他轉述馬總統談話表示,馬總統強調,當時身為台北市長,應該負的是對台
: 北市民的政治責任,如果有該負的責任,絕對不會逃避。
: 陳以信說,在公務體系中,分層負責是非常必要的制度,既非切割,也不是推
: 諉,因為任何一位首長,既不可能,也無必要,更不應該事事都管,台北市長
: 也不例外,但市長必須負起最後的政治責任。
: 陳以信表示,「請柯市長記住昨天講的話,日後可以檢驗」。
哥是傳產業黑手
可是哥的親友有好幾個公務員
哥剛才問了一下什麼叫做分層負責
他們說就是有些事情授權給下級做決定
不用事事都要市長蓋章做決定
據說公家機關的分層負責是這樣
台北市政府叫做府一層 包括市長 副市長 秘書長 副秘書長 都是府一層
台北市政府00局叫做府二層 包括局長 副局長 主任秘書 都是府二層
據說像這件案件如果是副市長決行
可是副市長也是府一層 副市長代表市長做決定
副市長會簽名 也會蓋市長的職章
等同是有經過市長決定的效力
公文出去就是蓋市長的簽名章
像這樣 http://goo.gl/qGnClt http://goo.gl/YAxrHQ http://goo.gl/7wFPhZ
http://goo.gl/XJolqU
據說有蓋最下面00局長000決行那行的 是府二層決行 才算有分層負責
如果沒蓋最下面那行 只有蓋市長000的 就是府一層決行
哥下午很無聊 問了幾個親友得到這些
不知有無錯誤的地方?
作者: mayjan   2015-03-28 15:25:00
所以就是和馬英九同一層的人 就是馬英九這一層的
作者: wizardfizban (瘋法師)   2015-03-28 15:25:00
關鍵在於幾百億的東西 巿長完全不知道太跨張了...
作者: mayjan   2015-03-28 15:26:00
要分層也是分到和馬英九同一層的 怎麼馬英九還要推給別人
作者: forgiveus (原諒我們)   2015-03-28 15:26:00
扣扣扣……開門 …查水表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03-28 15:28:00
幫蓋章也要告知...............所以馬一定會知道。100%會知道
作者: slan (幻)   2015-03-28 15:30:00
代理也不可能蓋別人的章吧,除非有寫代,不然就偽造文書吧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03-28 15:33:00
實務上副座常幫蓋章.....................但都是討論過了因為上章代表要負責.........
作者: slan (幻)   2015-03-28 15:36:00
實務上確實如此,不過出包上面不扛就當余文吃偽造文書吧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03-28 15:37:00
是啊。出問題就是代理扛或是文書扛............余文扛所以副一或副二其中一個或兩個都是髒的
作者: yukiko (Dark Unicorn)   2015-03-28 15:51:00
歐晉德到現在都沒吭聲 是打算當余文了嗎 呵呵
作者: loveseedlee (我要買nb)   2015-03-28 1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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