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黃暐瀚FB-告訴大家,簽名章跟簽名完全不同

作者: a125567365 (我要成為廢文王)   2015-03-28 20:01:49
※ 引述《abc06 (阿咧)》之銘言:
: 黃暐瀚
: 1小時
: 簽名章 vs. 簽名
: 馬英九總統日前接受中國時報的專訪,他說美河市的案子,他並不清楚引來軒然大波。
: 一位台北市議員特別PO出公文【打臉】,證明馬英九當台北市長的時候,明明就親自簽過
: 美河市的公文!怎麼可能不知道?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加碼:【甚麼都不知道,就是馬英九
: 的問題】。
: 被罵了一個晚上,馬英九總統上午忍不住回應,他說:【那是簽名章,不是簽名】。
: 是簽名章,不是簽名。這甚麼意思?
: 先說結論,所謂美河市公文(左)的【馬英九】三個字,不是馬英九簽的,而是蓋章。而且
: 是副市長或秘書長辦公室蓋的,不需經過市長室。這叫公文【分層負責】。
: 簡單的說,左邊這種原本使用藍色印泥的簽名章(因為影印,所以變黑色),是市長、副市
: 長跟秘書長,要對外發出公文的時候,所使用的章,叫做【簽名章】,依據使用上需要,
: 還分為甲乙章,也就是交由副市長、秘書長使用。蓋這種章,是代表公文代表市政府,對
: 外時使用。
: 另外右邊的圖,則是馬英九在內部公文【親簽】,不只簽,押時間,還寫裁示,旁邊可以
: 看到有副市長以下的官員【職名章】,這是對內的公文,不會對外。
: 也就是說,議員PO出的【證據】,真的只是一般政府機關都會使用的主官簽名章,不代表
: 主官本人看過,看看前陣子台中市長林佳龍因為簽名章的【龍】字寫的不好看,決定更換
: 的新聞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303/472965.htm 可以證明這種章,是行政
: 上秘書拿來蓋的,不是市長本人看過的證據。
: 去年底上任台北市長之初,柯文哲曾說要給台北市消防員首都加給。沒想到這頭說要加薪
: ,那頭卻把消防人員的死亡傷殘濟助金,悄悄縮水20到80萬,5月1日就要生效。
: 在這個公文上,同樣蓋了市長柯文哲的【藍色簽名章】,不過柯市長對這件事情,完全不
: 了解,記者詢問,他說:【可能是副市長代為決行】。
: 同樣的例子,一樣的簽名章,我相信只要當過公務員的人,都知道我在說甚麼。我寫這篇
: ,並不是要幫馬英九背書,他在美河市案中有沒有問題?目前不知道,很多人在查。我寫
: 這篇的目的,只是想要告訴大家,簽名、跟簽名章,真的完全不同。
: 暐瀚 2015-3-28 de 台北
: 作者介紹:
: 黃暐瀚
: 我是一個政治記者,分享採訪所見所思。【不問藍綠,只求是非】是我一貫的態度;我不
: 投票,我觀察,並監督我所採訪的【政治人】。歡迎你跟我一起討論,對於新聞時事的看
: 法。
黃大記者 真的是護短不遺餘力阿
我國小就知道
蓋章跟簽名基本上就代表自己了
黃大記者還可以說真的完全不同
再來 遇到這麼大的案子
馬還說 我不知道 黃大記者怎都不敢講話了
作者: f58rtht (Stan)   2015-03-28 20:02:00
9.2 沒有極限
作者: papaganono (板版傻傻分不清楚)   2015-03-28 20:02:00
秀下限啊
作者: lowsan (無法跨越...)   2015-03-28 20:04:00
不要逼人家 總要找跟理由
作者: godofmoon (月夜)   2015-03-28 20:05:00
"代為決行"~就像退伍令上的"司令章",最好司令都看過~
作者: heavylight76 (蚊)   2015-03-28 20:07:00
機關對外,首長蓋簽名章,只到決行層知內容,這是公務常識,但首長有在上寫簽注,那就是代表自己讀過,不要混為一談。
作者: valorhu (123)   2015-03-28 20:12:00
就跟蔣公簽注怎麼不判死一樣嗎?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3-28 20:12:00
機關對外可以只蓋單位大印就好吧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28 20:17:00
不可以
作者: frgh (深山人)   2015-03-28 20:19:00
公務體系有代為決行章有決行層次和私章當然不同還是要看公文稿上面的決行章,不然有些公文最基層就可決行了,出去公文也是會有馬英九三個字
作者: andersontom (鬼娃恰吉)   2015-03-28 20:23:00
法律上來講 簽名與正式印章 等同效力吧
作者: patiger (唉)   2015-03-28 20:23:00
對外行文沒在簽名的啦陳核過程一般公文慣例是決行者簽名
作者: frgh (深山人)   2015-03-28 20:27:00
要探討的是官章是否等於印章因為私章是你授權別人刻的,但決行層次跟官章不是長官授權,法官也知道這點,所以DPP才會說蓋官章要負"政治責任"
作者: OoJudyoO (安康魚)   2015-03-28 20:41:00
研究甚麼章 你就中馬的陷阱了 重點在這種大案長官應知情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3-28 20:57:00
我知道不可以 文書手冊那些都有寫 我是說簽名章的意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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