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付幸福、國寶全民買單?金管會:屬墊支款,依法提求償
http://www.nownews.com/n/2015/03/28/1652820
東森新聞雲
顏真真
2015年 03月 28日 12:00
國泰金控旗下國泰人壽以保險安定基金賠付金額303億元標下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兩家保
險公司,並已完成簽約,不過,外界質疑拿人民血汗錢買單,甚至要求金管會主委曾銘宗
下台,對此,金管會表示,這只是墊支款項,依保險法墊支賠付後,即取得對於國寶及幸
福人壽求償權利。
對於政府以賠付金額303億標脫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由人民民主陣線、台灣建國聯盟等
團體籌組全民反對錢坑行動聯盟,前往安定基金總部抗議,要求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下台,
並將安定基金應將賠付款303億元改列借款,不得全民買單國寶、幸福人壽留下的爛帳。
金管會則回應,保險法第143條之3規定,安定基金對於與經營不善同業進行合併,或承受
其契約致遭受損失者,得予墊支,其性質為經營不善保險業代為墊支應給予承受方相關損
失的填補金額,與中央存保公司在處理問題金融機構標售事宜所為的賠付款項性質相當,
並定明安定基金對其提供的墊支金額,對經營不善的保險業依法具有求償權。
保險安定基金董事長朱雲鵬也表示,保險安定基金財源主要來自金融營業稅及保險業保單
銷售提撥金額,賠付財源來自金融業,落實「自己的金融自己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