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linear (太甜的東西有毒)
2015-03-28 22:46:57提供一個小撇步。
你拿到租約以後,一定要要求一式兩份,不給的不要住。
繳房租,絕對要轉帳,不能給現金。
光是有這兩點,國稅局就會認定你有出租事實,當你不爽般家以後直接去國稅局檢舉。
國稅局會感謝你。
※ 引述《IkiHayashi (壹崎)》之銘言:
: 根本沒有差
: 因為房東的租金是算實拿的 不含稅
: 所以 如果房客要繳稅 那就要把稅金算上去
: 那價錢就會高
: 如果不滿意可以不要租
: 很多房客都叫房東不要報 以這個為理由殺價
: 其實真的沒有差 至於那種越大規模經營的
: 越不可能會跑這個錢
: 因為一旦被查到 國稅局盯上後
: 可能後續補稅單都繳到爽
: 能夠跑這種的 都是一兩間自以為自己是包租公的
: 所以房屋的投報率
: 是(租金收益-所得稅-地價稅房屋稅)/房屋總值
: 很多人傻傻的只算(租金收益)/房屋總值
: 實際上 第一個公式還要考慮折舊跟維修
: 所以實際上會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