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不知道為什麼 一直懷念著以前那間X校發生的事情
想到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學校當時徵求學生去比教育部比賽
結果好不容易學校湊齊20人但是比賽訓練僅有四次
重點是還是要犧牲學生的上課時間去練習比賽 ...
而比的比賽是游泳的大隊接力比賽 似乎是偉大的教育部辦的比賽
學校叫我們自己去比比賽 而且沒有老師帶隊 學生自己去而已
然後去比賽的方法是叫我們自己搭車到南港高中?有點忘了
總之就是在南港 那是我少數搭過火車的經驗 因為很少搭火車去南港
原本以為學長要帶我們去搭捷運到南港結果學長說到北車轉火車比較快
比完比賽那比賽是傳說中僅有四組的游泳大隊接力"大"賽 (游泳乙組)
我們好像獲得不錯的成績 四組中我們榮獲游泳乙組第二名 學校還叫我們
上台領獎接受婊揚 魯魯我覺得深感榮幸 校長:謝謝你們的努力
然後老師說:學校會給你們獎金 100 元。ok 你沒聽錯100元
林北來回車資都快50(實際上多少我也不太記得了)大概就是補你車資加午餐錢
然而那邊可能因為我們人生地不熟所以找不太到餐廳吃飯 最後花了點錢買麥當當
也就是說100元根本連貼車資貼午餐錢都不夠...那時候魯魯覺得沒有什麼
學校記了兩支小功 相信八卦版眾位鄉民都知道無論功過都沒什麼用處
整場比賽下來 我們花了八節課練習游泳 也沒有專業級的教練來指導我們
就只是練習怎麼被操 然後繼續回去當肥宅睡覺 一點體能進步都沒有
學校補貼100元 我們花費的是 8節課&被記公假 車資 垃圾午餐錢 還要被老師ㄍㄧㄠˇ
因為想要提早離開老師又擔心搗亂上課秩序 雖然學店發生這種事情沒什意外
但是後來想想實在有點不平衡 校長說你好棒棒 替他們得名 它們給100元...當獎勵
有沒有學校請學生出去比教育部比賽 操學生 搶學生上課時間
然後如果學生得名了 學校到底會給多少獎勵金的八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