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之外,還有什麼?
因為明天要出國,而且一去就是八天(應該說是今天了),我下班之後收拾行李到現在,
一直忙著。剛剛才有朋友通知我,說我的文章又上蘋果即時在網路論戰了。
我今天實在太忙,沒辦法每個留言都看仔細(平常如果有空我會全部都看,縮蕊),我大
概看了一下,十個留言裡面大約有九個,是在罵我,或罵馬總統。
我有點驚訝,似乎大家都已經習慣「你死我活」,忘記在黑與白之間,還有其他顏色的這
個事實。
馬英九有沒有貪?有沒有犯法?有沒有圖利?卸任後會不會被關?我本文不是寫得很清楚
了,我不知道。
我不是法官,我也不是他的貼身幕僚,我只是跑他17年的記者,我對他有所瞭解,但我相
信,人都有不願別人看穿的地方。也就是說,我只能寫我所信。而我所信,未必是真。
在這種情況下,我要怎麼去幫馬總統「背書」?我有參與美河市的議約過程嗎?沒有。我
只是寫出我的了解,開宗明義,標題都寫給大家看:「簽名章 vs. 簽名」。
然後我看到一堆留言都是:「騙肖ㄟ,幾百億跟八十萬能比喔」?「當市長的,可以不知
道嗎」?「可能不知道嗎」?「為什麼扯柯P」?
我先說我的看法。
我覺得,這種大案子,不管有沒有交給副市長決行,市長都「不可以」不知道,這點先說
在前頭。
我上篇文章所寫,很清楚的,是要告訴大家,簽名章不代表簽名,有簽名章,不等於市長
就參與細節討論,就這麼簡單。哪個朋友告訴我,你看到我寫「因為是簽名章,所以馬英
九完全沒問題了」?誰?誰看到了?
我當然沒這麼寫,但大家都義憤填膺的猛批狂批,有事嗎?
簽名章的代表性,的的確確不如簽名,這點有什麼好爭的?這個所謂打臉馬英九的「簽名
章」,證據力不如議員的預期,並不等於馬英九就乾乾淨淨,清清白白。到底是從什麼時
候開始,台灣非得這樣「你死我活」?「非我族類,就算為善一樣殺之;同我族類,即使
姦淫,照樣有理」?什麼時候開始,台灣變成這樣的?
網友們的意見似乎是:
1 如果簽名章不重要,那馬英九就沒問題。
2 如果簽名章很重要,那馬英九就關起來。
3 沒有3。
4 你只能選1,或是選2。
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台灣為何進入理盲的年代?無法就事論事,一碼歸一碼?怎麼回事?
馬英九在美河市案當然有瑕疵,他甚至可能有罪。但如果他有罪,也絕不會是因為那個簽
名章,而是別的證據。我身為一個市政記者,我也不接受,這麼大的案子,一個市長說他
「不清楚」。我認為,他應該得清楚,因為這攸關民生與市政和財務。
但這是馬英九的問題,他的說法得接受檢驗,沒人可以幫他背書,有沒有違法犯紀,總有
一天,他得承受。或者清白,或者有罪。
不過大家可能得注意一點,馬英九接受中國時候訪問的時候,他是說:「他不清楚細節」
,不是說「我什麼都不知道」。程度之差,民眾的感受,自然會出現落差。
至於有網友提到,不是有看到親筆簽名?對的,我中間放的那個公文,就是親筆簽名,但
各位,那是大巨蛋,不是美河市。拿竹竿,接菜刀,很多問題,就無法好好討論了。
最後大家很氣我提到柯P。這很無聊。柯P的公文事件,正好是今天的新聞,也不是我去
「操作」出來的。我看到之後,正好與這件事情可以相比,拿簽名章比簽名章。大家何事
氣結?
要說我護駕,護航,瞎挺馬英九的,都請便了,我沒興趣一一回應。但請留言時要注意用
詞,我還是歡迎大家到我的臉書討論新聞。
先跟大家報告,接下來八天,我不在台灣,不會PO文。我很希望,八天以後,當我回到
台灣,台灣會變回一個,可以論是非,理性看待問題的社會。
暐瀚 2015-3-29 de 淡水
我只能說
這個人 沒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