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這是律師教的
自從科p開始查的時候馬就開始找律師了
只是很多律師根本不敢接
別忘了郝龍斌也用同樣方式規避責任
台北市捷運局簽報美河市案的分配權益公文,
曾經7次被北市府認為財務分析應檢討遭駁回,
但捷運局96年9月第8次簽報和日勝生協商結果時,
由當時的副市長林崇一簽下「尚可接受,擬予同意」,
之後台北市長郝龍斌就批示辦理
就是留了一步後手
可以切割
馬應該是跟律師討論結果這樣回答是最保險的
馬真的急了
記者問他時很少他會再回頭說
這次他特別回頭說那是簽名章
http://youtu.be/KvcFpADf8Lo
可見他真的被砸到痛腳了
可是也是不得已作法
應該已經找好魚文了
只是到時不知是哪位公子要獻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