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k416 (☑☠☜✉☎♂♀♪)
2015-03-29 23:55:28看到這則新聞
【壹電視報導】社區住宅為了確保居住品質,管委會通常會訂定相關規則,要求大家遵守
,但在士林有一棟剛交屋的社區大樓,卻遭裝潢工人投訴,不但要求他們只能從車道進出
和搭乘貨梯,要是違規就要罰1000元,甚至每天還收取100元清潔費,讓他們覺得很不受
尊重,而社區住戶則說,罰則僅有口頭勸導,沒有真的執行,一切都只是誤會。
不過洨魯認為 大樓的社區管委會不是也是人民嗎?
人民可以對人民處以罰款罰金嗎??
不是只有政府才可以對人民處罰款嗎??
洨魯的高中公民常識 記得人民沒有公權力或自行單面訂定私規對人民處罰罰金
有無相關的八卦?
作者: cityman0915 (cc) 2015-03-30 00:25:00
進去工廠施工也是一大堆規矩,不接受就走人。之前去新竹一間公寓施工也有遇過,很不舒服,而最不舒服的是保全那像富人家的狗的臉,問題是老闆已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