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k416 (東吳洨魯哥 ☜( ̄▽ ̄☜)》之銘言:
: 看到這則新聞
: 【壹電視報導】社區住宅為了確保居住品質,管委會通常會訂定相關規則,要求大家遵守
: ,但在士林有一棟剛交屋的社區大樓,卻遭裝潢工人投訴,不但要求他們只能從車道進出
: 和搭乘貨梯,要是違規就要罰1000元,甚至每天還收取100元清潔費,讓他們覺得很不受
: 尊重,而社區住戶則說,罰則僅有口頭勸導,沒有真的執行,一切都只是誤會。
: 不過洨魯認為 大樓的社區管委會不是也是人民嗎?
: 人民可以對人民處以罰款罰金嗎??
: 不是只有政府才可以對人民處罰款嗎??
: 洨魯的高中公民常識 記得人民沒有公權力或自行單面訂定私規對人民處罰罰金
: 有無相關的八卦?
若住戶和管委會之間的約定有違約金條款,可以此作為罰則。
除非裝潢工人也住在該社區大樓,否則法律上管委會沒有立場向他們收罰款。
不過有做過仲介的朋友應該多少會了解,
管委會若有心要弄你,不是收個1000元就了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