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rris1661 (morris)》之銘言:
: 話說,銀行除了公有之外,最有名的私有就算是中信金了!但是小弟
: 有一個疑問,郵政業務其實也算繁重,為什麼沒有私人企業來分攤
: 這些繁瑣的業務呢?每次去郵局就要排好久.真的很麻煩~~~
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Law/index.jsp?ID=1701
郵政法 第六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無論何人,不得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
質之文件為營業。
運送機關或運送業者,除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知外,不得為前項郵件之遞送。
簡單來說, 就是法律不給作, 上大能違法作那麼多年也不簡單.
但是現在網路時代信件量大減, 根本就是賽缺, 所以也沒人要吵這件事.
(應該說郵局如果能不送信他一定不想送)
郵局重心也都轉向包裹了.. 這才是賺錢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