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喝醉酒的人明知自己喝醉了還開著數百公斤的鐵塊高速移動
根據小魯我精密計算這攻擊範圍跟一個騎著小摩托車拿40公分刀亂揮的人差不多吧
為什麼酒駕不是歸類為殺人未遂呢?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作者:
Waitaha (Waitaha)
2014-03-31 08:24:00"過失"
然後再跟警方說自己酒喝太多不小心把它撞死,完美殺人
作者: MacOSX10 2015-03-31 08:26:00
要每天都開車跟他走同一條路 連續好幾個月 等時機成熟
作者: MacOSX10 2015-03-31 08:27:00
酒駕致死在美國是二級謀殺罪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5-03-31 08:31:00台灣法律超級保障壞人懷疑阿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3-31 08:32:00修法修成那樣子的話,歹頑痢痿要如何從酒商餐飲等業拿到錢?
作者:
Nagato (長門)
2015-03-31 08:32:00酒駕撞死馬英狗 法律就會修啦
作者:
ndr (夢想的彈簧床)
2015-03-31 08:38:00樓上確定那種事情發生會有人去修法嗎?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5-03-31 08:41:00
先捫心自問一個問題 那超速 闖紅燈 乃至三寶上路 算不算殺人未遂
作者:
zakato (哈茲卡西~)
2015-03-31 08:44:00三寶是沒有喝酒的酒駕(^ω^)
作者: pantw (觀音嬤.com) 2015-03-31 08:51:00
因為只要有錢就能打警察,殺人也不會死罪,懂?
作者:
emega (^^~)
2015-03-31 08:52:00那麼多人討厭馬英九怎不酒駕去撞死馬英九
作者:
Bobcat (工兵之友)
2015-03-31 09:51:00雖然很可惡,但他們就不是想殺人如果這算殺人那其他交通違規事件出意外應該要比照辦理
作者:
awangya (阿丸兄)
2015-03-31 10:13:00惡法死再多人也不見任何偉大的立法委員提議修法
作者:
ohkokusa (學姊太超過)
2015-03-31 10:17:00台灣 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