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sara (賭盤開了 收錢 ^O^/)
2015-03-31 10:26:36雞排妹奪壹週刊狗仔隊手機 上警局
2015-03-31 10:09:13 中央社 台北31日電
雞排妹鄭家純又和壹週刊狗仔隊槓上,雞排妹昨天晚上不滿跟拍,搶下狗仔隊的手機,雙方
鬧上警察局,互告對方。
雞排妹今天在臉書貼文說,「晚上7點,我表示拒絕被拍攝的N次後,拿下壹週刊狗仔的手機
後,做第二次報警,手機主人說:『手機我不要了,送妳,我要走了』然後就跑走了,還是
另一個狗仔把孬同事抓回來要手機」。
她說,「我今天只是搬家,想跟弟弟吃晚餐,有必要兩台車6個男人欺負我嗎?壹週刊律師
還有臉叫我存好心,放過狗仔,我對你們善良的下場,得到的都是一再被欺騙跟欺負」。
她說,「公眾人物活該被偷拍、沒有私生活,是惡質媒體給你的錯誤觀念,你贊成、默認都
是邪惡幫兇。沒有公眾人物不應該告狗仔這種事」。
壹週刊表示,昨天傍晚,本刊僅是側拍雞排妹的生活起居,並且對她身邊的素人毫無興趣;
雞排妹竟然主動找上本刊記者,並且趁機搶走記者手機;後來整起事件被她鬧上警局。
壹週刊說,本刊對雞排妹提出強制、毀損與誣告之訴。而雞排妹則反指本刊記者觸犯妨害秘
密。只是實際上本刊拍攝到的畫面皆為雞排妹於公開場合的日常活動,並無涉及窺探隱私的
內容。
http://udn.com/news/story/8/806811
作者: qnemail5566 (9n阿湄56) 2015-03-31 10:27:00
學運都這種咖
作者: a2156700 (斯坦福橋) 2015-03-31 10:28:00
弟弟在幹麻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3-31 10:28:00無聊的人又在炒新聞
作者: rookiecop 2015-03-31 10:28:00
她的生活起居很重要逆?
作者:
ECZEMA (加油!)
2015-03-31 10:28:00學運都這種咖 提供人民自省的機會 喚醒大家對不公義的重視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3-31 10:28:00空手奪白刃 雞排奪相機
作者:
kanoki (zzz)
2015-03-31 10:28:00搶奪
作者: grandwar 2015-03-31 10:28:00
那麼衝何必勒
作者: aww525 2015-03-31 10:29:00
日常也不能隨便拍的
作者:
Puribaw (木瓜群)
2015-03-31 10:29:00壹週刊好意思XDDDD
作者:
z0531 (暱稱)
2015-03-31 10:29:00乾我屁事
作者: grandwar 2015-03-31 10:29:00
是偷拍比較爛還是搶人手機比較爛 還是兩個都爛
作者:
puput (哈亞多)
2015-03-31 10:29:00搶人家東西 會讓自己惹上不小麻煩耶
作者:
gaymuscle (muscle man)
2015-03-31 10:31:00雞排妹加游加游
比之前A錢坐計程車送貓的、賣淫的,他在學運里算好咖了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5-03-31 10:32:00G排妹不錯呀~至少為人不假掰
搶奪算是刑法嗎? 好像是公訴罪耶?? 檢察官表示: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3-31 10:34:00
很爽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5-03-31 10:35:00搶奪要有犯意啊 強制還勉勉強強有可能 但成罪率估計很低
作者: Leo4891 (Leo) 2015-03-31 10:36:00
側拍而已 而且是在公眾場所拍 搶狗仔手機怪怪的公眾場所對於公眾人物 有偷拍問題嗎?
作者:
tomx (長門大明神保佑)
2015-03-31 10:37:00為什麼不拍白狼的生活起居
作者:
pita30 (低調)
2015-03-31 10:37:00支持雞排妹
作者:
kanoki (zzz)
2015-03-31 10:42:00法律上的搶奪罪才須要有意圖為自或第三人所有
作者:
t315866k (taiwantuc)
2015-03-31 10:43:00晚上要去前男友家不方便被拍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5-03-31 10:46:00推跟拍白狼的生活起居
作者:
hsuangel (Neven倒著寫)
2015-03-31 10:48:00快互告 死一個算一個
作者:
Wayne175 (wayne175)
2015-03-31 11:10:00沒事要找事情做而且,各種假鬼假怪。
壹週刊就不要理她 過不瞭多久 她沒新聞就會求著拍了
作者: drigo 2015-03-31 11:22:00
之前三不五時就會隨板上新聞風向在FB放話亂砲人, 最近都不會了.. 呵呵~~~ 果然炒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