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消防局公文蓋市長章 柯文哲:不負責任

作者: Posner5566 (理察波斯納.五五六六)   2015-03-31 12:58:42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30日電)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消防局刪減死亡傷殘濟助金的
公文沒有送到市政府,卻蓋他的章,「這叫做不負責任」。
總統馬英九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說,大巨蛋案和美河市案由副市長經手,自己並不清楚詳
情,府方人士認為是正常分層負責。柯文哲則回嗆,對像大巨蛋、美河市這種幾百億元的
案子,做市長的說不清楚、不知道,「那你自己去跟人民解釋吧」。
網路媒體上則有人提出當年美河市開發案相關公文,指公文上有當年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簽
名章,質疑馬總統否認親自簽約是說謊犯法。不過有媒體報導,柯文哲就任市長後也有一
份刪減台北市消防員死亡傷殘濟助金的公文,上面也有柯文哲的簽名章,但柯文哲也對此
不知情。
柯文哲今天上午出席「延慧書庫雲端化」記者會,會後受訪時表示,這件事是消防局長自
己決定,公文沒送到市政府,為什麼要蓋市長章,這就不對。「沒有送到市政府,發公文
時蓋個市長章,這叫做不負責任」。
柯文哲表示,這要檢討,決行到哪個層次的,就那個層次的人自己負責,因為這件事情要
修改SOP,秘書長已經在擬案,以後誰負責就蓋誰的章,要建立責任政治,誰決定就用誰
的名義發布。
媒體詢問是否有打電話到消防局撤公文?柯文哲說,他沒有打電話撤公文,消防局長今天
早上還問他怎麼處理,他說再想想看。因為台北市資源比較豐富,消防隊員因公受傷撫卹
的標準比其他縣市好,這樣到底好不好,他要再想一下。1040330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503300159-1.aspx
柯文哲是在搞笑嗎?台北市政府的公文不掛市長的名字,那要掛誰的,
分層負責這種基本的內部權限分配,怎麼到了柯市長的眼裡就變成不負責任,
不然以後所有的公文都送到市長室讓柯P去批好了,
可是到時候柯P會不會不爽 又在簽文上批「不要惹我生氣」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2:59:00
我們基層拿到一大堆代為決行的也通通蓋朱力倫的章但我也知道朱力倫120%是沒有可能過目這些文件的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5-03-31 13:00:00
如果實質影響力不限於阿扁或民進黨 就不用擔心誰蓋章的問題
作者: LFD (壞掉的LED)   2015-03-31 13:00:00
備註是在公三小? 他意思就是要他親自看過公文吧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5-03-31 13:00:00
中央社什麼爛標題
作者: BingLing (壞人請別再靠近我)   2015-03-31 13:00:00
還再想把這種事跟馬英九不知道大巨蛋細節扯一起喔
作者: dsa3717 (FishCA)   2015-03-31 13:01:00
根本連市政府都沒送進去…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3:01:00
我也覺得很奇怪 一堆文件為什麼要首長印章?
作者: winalbert (艾伯特)   2015-03-31 13:01:00
是改革的時候了
作者: Shakerzero (Shaker)   2015-03-31 13:02:00
可以蓋不是本人看過的文件的話出事就沒人需要負責了
作者: knives   2015-03-31 13:02:00
其實只是想拿來替馬郝的大巨蛋解套用的
作者: CORSA (重型爬行獸)   2015-03-31 13:02:00
沒經過市長親自批准的應該是只蓋機關章而不是市長章才是~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3-31 13:02:00
想用公文議題讓馬完全脫鉤北市責任 這想法蠻智障的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3:02:00
本來就應該蓋機關章就好 蓋首長章的用意是?
作者: kuter (卡特)   2015-03-31 13:03:00
寫這麼多備註辛苦了
作者: chenyw (chenyw)   2015-03-31 13:03:00
可以蓋市長張啦 只是下面要補 依分層負責xxx代決
作者: winalbert (艾伯特)   2015-03-31 13:03:00
你沒看過的東西蓋你的章,出事你負責任你要嘛?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3-31 13:03:00
你知道台北市消防局才是發文單位嗎台北市消防局發的文當然是掛消防局長的名字.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5-03-31 13:04:00
就是府簽二層決,其實也不少這種文啊....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3:04:00
我個人沒看過的東西絕對不可有人幫我蓋章這是常識吧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3-31 13:04:00
難道陸軍總部發的文要掛國防部長的名字嗎???
作者: isaluku (山本君)   2015-03-31 13:05:00
為什麼首長作為機關的代表人 法律上就說要蓋章?行政機關自己本身不能當法人嗎?
作者: chenyw (chenyw)   2015-03-31 13:05:00
法定代理人所以要蓋人名 總部能叫市政府出庭吧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5-03-31 13:05:00
樓上,確實不行。
作者: knives   2015-03-31 13:06:00
所以馬英九大巨蛋解套了
作者: ainor (><)   2015-03-31 13:07:00
這是個不能用常識理解的政府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3-31 13:07:00
我也一直搞不懂簽名章的實際意義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3-31 13:08:00
不是改文書作業實施要點嗎??
作者: knives   2015-03-31 13:08:00
果然是法律系,知法玩法
作者: hedonic (黑東尼史塔客)   2015-03-31 13:09:00
局長決行掛局長章也是可以的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5-03-31 13:09:00
二層決行底下就會蓋上圖上說的那個章.馬英九的那張沒有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5-03-31 13:10:00
{ 公文沒有送到市政府 } 要人背書好歹也附件送一下
作者: senior (希尼爾)   2015-03-31 13:13:00
喔喔對喔我蠢了
作者: zerson (wind-z)   2015-03-31 13:15:00
[沒有送到市政府] 嗯
作者: xul327 (CHAGE & ASKA)   2015-03-31 13:24:00
什麼抹黑標題 爛中央社
作者: haw561676 (Cybross)   2015-03-31 13:27:00
標題天天強暴不會累喔
作者: jark41 (~~)   2015-03-31 13:31:00
要掛市長章,要送到市政府啊- -
作者: sasori1027 (sasori1027)   2015-03-31 13:39:00
噓標題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3-31 14:24:00
要蓋主管章有一定的簽呈 就算柯沒看 市長室的也必需看過 基本上 要你蓋章你就必需看過 不看會吃虧的我有主管 只要簽呈到他那裡 他就會問清楚細節就算是5000元他也會問得一清二楚 因為他吃過虧
作者: MiuLove (月兒彎彎Moon)   2015-03-31 14:27:00
底下沒加註"授權xxx決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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