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5-03-31 15:19:34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300萬不用捐了 奇蹟大師擋救護車40秒獲輕判
3.完整新聞內文:
(更新:二審輕判理由)
自稱「奇蹟大師」的賴俊吉去年3月開保時捷在台中擋救護車,被台中地院依妨害公務罪
判7月徒刑、緩刑3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00萬元、義務勞務160小時及上法制教育課程。但
賴男反悔沒捐國庫還上訴。台中高分院上午宣判,改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以每日2000
元計算,可易科36萬元,緩刑3年,附帶條件是另需向公庫支付50萬元,並義務勞務60小
時,參加 3場法制教育,並付保護管束。全案定讞。
台中高分院改判理由,主要是因賴俊吉認罪,且只停擋救護車40秒,因此改輕判6月,至
於原本的公益捐由一審的300萬元大幅縮水為50萬元,合議庭的用意主要是鼓勵賴男履行
緩刑的條件,不要留下執行的紀錄,因此認為改命捐50萬元較為適宜。而上午賴俊吉並未
到庭聽判。
對於外界質疑輕判,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江錫麟表示,賴男惡意阻擋救護車執行運送病患
就醫的行為,雖不可取,但審酌賴男是以消極不避讓救護車的方式犯罪,時間約40秒,情
節非重大,且無證據證明救護車上傷患的傷勢病情有擴大的情形,上訴後坦承犯行,和一
審要認罪協商但仍辯解的態度不同,足見悔悟之心。
本案日前二審開庭時,賴俊吉當庭認罪,但辯稱一審附帶條件太重,請求法官判少一點,
能在100萬元之下,並維持緩刑。
賴俊吉的律師當時還拿出台大研究生「中指蕭」蕭明禮擋救護車案做比較,說中指蕭惡意
擋車,僅判罰6萬,服80小時義務勞務,反觀賴「只是單純不讓而已,不是惡意阻攔,且
才40秒,沒有造成國家、社會、個人重大危害或生命安全,為何要罰300萬?」
至於賴俊吉反悔拒捐救護車一事,賴俊吉的律師當時代為解釋,指當初賴俊吉說要捐救護
車,是指用「4個月的講座費」約100萬元上下來捐贈,沒想到一輛救護車的內部裝備費用
如此高,超過他的預期能力,因此請求罰款降為100萬元上下。(鄧玉瑩/台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331/583767/
5.備註:
台灣法官真的是奇蹟般的存在
作者:
Israfil (贖罪聖音)
2015-03-31 15:20:00Miracle!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3-31 15:20:00都開保時捷了 300萬太重?
作者:
znck (風月)
2015-03-31 15:22:00果然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XX..................
作者:
modn (....)
2015-03-31 15:22:00差兩百五十萬 我也會演出悔改戲碼
作者:
tatata (tt)
2015-03-31 15:24:00只是單純不讓而已,不是惡意阻攔
說真的雖然這種行為很機掰 但要賠300萬真的不成比例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3-31 15:25:00原來單存不讓 跟 惡意阻擋 不同 恩 幹 可後面是救護車耶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5-03-31 15:25:0040秒 罰86萬 也蠻多的 要我會崩潰 XD
作者:
kascer ( Label'5)
2015-03-31 15:26:00捐到法官那去了吧
依財力來訂罰金金額才是比例原則啊,不然億萬富翁撞死人如果跟砂石車司機撞死人一樣都賠300萬而已那根本沒有嚇阻效果,老子錢多愛撞幾個就撞幾個
作者:
flare5566 (flare5566)
2015-03-31 15:29:00這法官以後就千萬別坐救護車
作者:
agwolf11 (è ¢è›†è›†)
2015-03-31 15:30:00奇蹟出現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3-31 15:30:00法官家屬:沒關係 他還能擋39秒
作者:
kps1247 (我的妹妹才沒有那麼少)
2015-03-31 15:33:00真的是奇蹟
作者:
XWSL (XWSL)
2015-03-31 15:33:00顛倒勇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3-31 15:33:00台灣法律人不意外
作者:
sangi (山雞)
2015-03-31 15:33:00拿30萬請律師就夠了,捐300萬又不是白痴
作者:
aimgel (aim.gel)
2015-03-31 15:39:00奇蹟大師讓鬼島的司法發生奇蹟了
作者:
Gradi (GGGGG)
2015-03-31 15:39:00... 鬼島法律 太猛了 有反悔隨便裝出來也可以採信XD
作者:
wazabi (abrazame)
2015-03-31 15:47:00這種奇蹟大師,顆顆...
作者: bahano (新竹的風好冷阿) 2015-03-31 15:55:00
混但
作者:
rovk (乏人問津~)
2015-03-31 16:23:00真的算罰很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