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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Rock (就是這樣)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情報] 軍警憲不得違法驅離在總統府前集會民眾
時間: Wed Apr 1 04:38:47 2015
【鄭重聲明】
軍警憲不得違法驅離在中華民國總統府前進行合法緊急集會之民眾
一、針對中華民國政府以侵害台澎主權之方式遞交亞投行意向書之緊急事故,
台灣人民於3月31日晚間前往中華民國總統府前進行緊急集會,對中華
民國政府侵害台澎主權之不當行為表示抗議。
此次集會係針對台澎主權之現實不法侵害,具有強烈之急迫性與必要性,
符合中華民國大法官釋字第 718 號解釋中所指「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
遊行」。
二、鑒於中華民國大法官已宣告集會遊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
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已自中華民國一0四年一月一日
起失其效力,此次緊急集會自然毋庸事前申請許可即可進行合法集會。
三、由於此次緊急集會屬於合法集會,除確有其他違法情事外,軍警憲不得舉
牌宣告該次集會違法而要求解散或為任何驅離行為,否則即有侵害人民集
會自由之權利,及觸犯妨害自由罪、私行拘禁罪、傷害罪、重傷罪之虞。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http://ppt.cc/NLa0)
註:依國際法法理,中華民國並無臺澎主權,但因其受盟軍委託代管臺澎地區
至今,所以對於臺澎具有管理之權限。但其管理行為必須以有利於台澎住
民為原則,並於管理臺澎時遵守中華民國本身之憲法與法律制度。
因此,即使臺澎人民不承認中華民國具有臺澎主權,也能基於中華民國政
府之代管行為中最終受益人之身分,要求中華民國遵守其憲政法律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