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中生嘿咻 女老師泣:我錯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67944 自由
學生家長願原諒 女師緩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新北市李姓國中女老師,3年前和14歲男學生發生師生畸戀,2
度到摩鐵嘿咻,一審時李女辯稱未和男同學嘿咻,但男同學清
楚托出2人交往、做愛經過,法官痛批她「有違師道」,判刑1
0月,高等法院審理時,李女聲淚俱下認罪,坦承「我錯了」,
並賠償、道歉,男學生母親表示「希望大家都能重新生活」,
原諒李女,高院昨判李女10月、緩刑3年。
據了解,長髮清秀的李女因此丟了教職,已離開該國中,目前
重回校園攻讀研究所。李女因氣質出眾,加上年紀大國中生沒
多少歲,僅稱得上是「大姊姊」,14歲的「阿翔(化名)」和
李女幾次FB聯絡後,對她產生好感,竟不顧師生關係,2人互
表愛意,成為熱戀男女朋友。2人某天出遊,阿翔提議到賓館
,2人發生第1次性行為,一個多星期後又發生第2次。
不料,阿翔和李女戀情,無意間傳到一名同校老師耳中,向校
方提出檢舉,校方調查後將她移送法辦,法院依「和14歲以上
、未滿16歲人性交罪」判刑。
已羡慕
不知是哪個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