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本刊獨家再爆疑點重重的交九轉運站公文,

作者: opast1 (歐批王-風淡雲輕)   2015-04-01 11:05:09
情?1.媒體來源:
美麗島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本刊獨家再爆疑點重重的交九轉運站公文,又是馬英九市長親簽!請問馬市長知情或不知
情?
3.完整新聞內文:
被柯文哲市府列為北市幾項重大弊案之一的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轉運站,本來用於疏
解台北車站擁擠的車潮,但沒有想到蓋好之後,車行站狹窄彎曲,倒是百貨商場龐大,其
中疑點重重,先後遭到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等質疑圖利財團日勝生高達五十億元以上。
而本刊獨家取得的公文,有關交九案的招標運作,都是由馬英九市長親簽辦理,文件都有
馬英九市長的簽名。那再度請問馬英九總統,對於當年的交九案是知情還是不知情?如果
執行中有同仁違法,你負責還是不負責?
這份招標公文是在民國九十年,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任內議約達成的交九轉運站BOT案,
內容顯示當年公告的容積率是400%,但最後與日勝生簽約卻放寬到560%,總樓地板面積
從52857坪,暴增到74436坪,但真正民眾需要的交通轉運站卻是設計在商場後側,還只佔
有6996坪,只佔了總坪數9.4%,根本不成比例。
轉運站樓上的小套房和商辦,使用權全數被賣斷,與BOT的精神相違背,再加上百貨、飯
店、停車場,每年日勝生可入帳將近17億元,但北市府每年只能取得9000萬地價稅,天壤
之別的落差。這份招標公文顯示最初市府每年是可以收到二億元,但現在卻是每年減至九
千萬元,其間的過程究竟如何變化,馬市長與其對外一直撇清責任,倒不如公開講清楚!
柯市府將這件案子列入重點清查對象,而清查過程中,還曾發生調閱的公文被註記銷毀,
卻又復活的事件,北市捷運局聯開處今年一月曾向市長室送交一份交九案已銷毀的公文清
單,但在柯文哲痛罵之後,這些銷毀的公文再度復活,保管的南工處表示當年的確有曾請
示銷毀,但後因市府批駁,卻未更改註記,才導致公文銷毀又復活的誤會。
台北車站交九轉運站開發案也曾遭到台北市議員李慶鋒指控,日勝生活科技(日勝生)設立
的特許公司萬達通,原打算申請股票被打搶,卻透過換股方式併入京站投控申請上市櫃,
規避北市府監督,拿市府資產大賺資本財。
李慶鋒指出,2004年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所成立的特許公司萬達通簽約,以BOT模式將「
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交九用地開發案」交由萬達通營運50年,開發權利金與營運權利金約
12.3億元,近4年獲利4億多元,2011年原以償還債務與企業發展需求為由,打算申請股票
上櫃,遭公運處反對。
然而,日勝生董事長林榮顯2012年行文公運處,改以成立京站投控來申請上市櫃,接著在
去年透過換股的方式逕行完成併購萬達通,完全不甩公運處是否同意,規避了公運處對萬
達通的約定。
http://ppt.cc/92yY
http://ppt.cc/5Rm0
http://ppt.cc/0e3s
http://ppt.cc/Yve2
http://ppt.cc/idyI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yam.com/my-formosa/politics/20150331/20150331949470.html
5.備註:政府網軍來洗風向喔!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4-04-01 11:05:00
馬英九退休之後可以去當蓋百貨公司的專家了....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4-01 11:06:00
馬英九:那是李志希簽的或是余文用簽名章蓋的 不知情
作者: asgard1991 (蟹腳)   2015-04-01 11:08:00
英九:那是別人幫我簽的 我不清楚不知道不明瞭
作者: EasyVinus (尊貴鄙人)   2015-04-01 11:09:00
我好期待馬囧變新一代的土城王
作者: ilove360   2015-04-01 11:09:00
關到漏尿噴屎了!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01 11:09:00
照這樣 日勝生賺翻了 日勝生為何會虧損好幾年? 他財報都是
作者: jeneaqa1 (ja)   2015-04-01 11:10:00
19:那是于第N版簽的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4-01 11:10:00
公文不等於簽名跟馬英九關冏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4-01 11:10:00
怎麼做的阿?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5-04-01 11:10:00
對筆跡啊 大人
作者: t95912 (Alan(阿倫))   2015-04-01 11:14:00
一個總統做到簽名還要對筆跡 可悲啊
作者: givar (....)   2015-04-01 11:14:00
.
作者: EvilPrada (身藏天地兩卷書)   2015-04-01 11:14:00
馬狗英九: 我負責簽名 不清楚裡面內容 這叫分層負責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5-04-01 11:15:00
馬總統:那個馬市長我不認識
作者: theseller (我不安定我流浪)   2015-04-01 11:16:00
那是手簽的,並不代表我的思想認同手部的簽名動作
作者: soc1986 (都是屁~)   2015-04-01 11:17:00
我不相信當市長都這樣搞了,當總統會乖乖的
作者: ckai1983 ( )   2015-04-01 11:20:00
奇怪了 台灣的法律辦不了馬英九?
作者: Taiwanotoko (台灣狼)   2015-04-01 11:22:00
這要找幾個余文來背阿,給個10億大家願意背嗎~~
作者: Cervelo1995 (........)   2015-04-01 11:23:00
卸任應該會搭漁船躲貨艙偷渡大陸吧XDDD
作者: joeful6 (喬音未來)   2015-04-01 11:23:00
關注
作者: supa (supa)   2015-04-01 11:30:00
我的手不代表我!
作者: MasCat (帥貓咪)   2015-04-01 11:50:00
搞一堆副本只會降低殺傷力
作者: ckpioneer (風)   2015-04-01 12: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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