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新!謝依涵案翻案 二審改判媽媽嘴老闆

作者: jeterfans (猩媽)   2015-04-01 11:16:36
※ 引述《Larsonee (Larso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Yahoo奇摩–2015年3月31日 下午4:25
: 2.完整新聞標題:
: 最新!謝依涵案翻案 二審改判媽媽嘴老闆呂炳宏等人連帶賠368萬
: 3.完整新聞內文:
: 八里雙屍命案,高等法院認定媽媽嘴老闆是謝依涵雇主,對謝依涵有監督責任,改判3人需
: 要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還可以上訴。
: 謝依涵被控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法院一、二審依強盜殺人、竊盜、行使偽造私文書
: 、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判處謝依涵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目前由
: 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 民事部份,張翠萍母親向謝依涵、呂炳宏和兩名股東連帶求償578萬元(含慰撫金、喪葬費
: 及法定撫養金等)。
: 士院判決謝依涵須賠陳進福兩名兒子、張翠萍母親共逾999萬元定讞;法官認為媽媽嘴咖
: 啡店老闆呂炳宏和兩名股東不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案為謝依涵個人犯罪行為,也並非
: 在執行店長職務時犯罪。
: 家屬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今認為,呂炳宏等人是謝依涵的雇主,對於謝依涵在工作上
: 有監督責任,因此改判3人須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全案仍可上訴。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ppt.cc/f1VN
: 5.備註:
: 老闆也要負責任還真衰。
德航:我們怎知道機師要自殺,干我們屁事啊,不用賠
復航:機師關錯引擎,機師看不到跑道,干我們屁事,不用賠
餐廳員工得諾羅害客人上吐下瀉,餐廳老闆:干我屁事啊,不用賠
作者: ianian45 (準備考試的魯蛇)   2015-04-01 11:17:00
德航可以代位向機師求償啊。。。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5-04-01 11:19:00
机票合約拿出來聞香一下怎麼寫的
作者: Ambient (Ambient)   2015-04-01 11:19:00
睡醒沒?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5-04-01 11:19:00
.......
作者: hasegawa (Max)   2015-04-01 11:19:00
媽媽嘴老闆也可以求償 只是謝依涵鳥不鳥他而已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5-04-01 11:22:00
媽媽嘴老闆也是連帶責任阿,賠完本來就可向謝求償,但拿得到錢就見鬼了
作者: schumi7401 (死蚊子給我出來)   2015-04-01 11:27:00
他們是喝咖啡被毒死的嗎?墜機也能混為一談腦補啥
作者: jeterfans (猩媽)   2015-04-01 11:29:00
在咖啡裡下藥迷暈然後拖出咖啡店去殺死,沒連帶責任嗎,笑了確實在店裡執行殺人計畫
作者: hosen (didi)   2015-04-01 11:31:00
謝是在上班時間,在店內泡咖啡迷昏二老,然後殺害;所以被認定是執行業務,當然雇主就有責任。若謝不在上班時間,在外面迷昏人,然後殺害,自然就跟雇主無關
作者: wheat1130   2015-04-01 11:33:00
墜機可以預見 拉肚子也可以預見 殺人沒辦法咖啡只是工具 老闆也是呀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4-01 11:36:00
墜機可以預見? 你可以預見機師會開一開直接開去撞山?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5-04-01 11:36:00
是阿,所以地院和高院見解不同,這就是法律爭議阿,兩個
作者: wheat1130   2015-04-01 11:36:00
只的是“可能”
作者: goodevening (小瑋柏)   2015-04-01 11:37:00
審級判決都符合法條規定,我們不了解事實的人也不知為和高院要選比較非主流的見解來判
作者: jeterfans (猩媽)   2015-04-01 11:38:00
老闆要負連帶責任是沒有爭議的,但負的比例為何有待商榷根本不需要爭執老闆要不要負責,答案很明顯就是要的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4-01 11:40:00
呃...這更有趣了,如果你覺得老闆要負責,那只負30%的責任的理由是什麼?
作者: jeterfans (猩媽)   2015-04-01 11:43:00
理由同我前面寫的啊,沒睡醒啊zzz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4-01 11:44:00
你前面只寫了老闆要負責的理由,但老闆只負部分比例責任的理由可沒寫,也與法條不符,是誰沒睡醒ZZZ
作者: jeterfans (猩媽)   2015-04-01 11:46:00
連帶責任啊zzzz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4-01 11:47:00
你還是先去看看民法188的連帶責任是怎麼規定的吧zzz
作者: chocc (chocc)   2015-04-01 11:47:00
又不是因餐廳業務致死 莫名其妙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4-01 11:49:00
雇主在賠償後本來就可向謝求償,還扯什麼比例哩..
作者: jeterfans (猩媽)   2015-04-01 11:49:00
就寫監督責任,不爽就去上訴啊,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4-01 11:51:00
我又沒有要反駁監督責任, 但是負比例根本瞎扯...
作者: jeterfans (猩媽)   2015-04-01 11:53:00
現在又來扯比例喔,頗好笑,去吃飯了,你慢慢想喔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5-04-01 11:54:00
我從頭到尾就在講你在胡扯老闆負擔比例,不想承認講錯也不用東拉西扯的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還比例哩,你還是去吃飯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