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壯漢打死人 沒用右手獲輕判
3.完整新聞內文:
因火災而右小腿截肢的壯漢屈蘭峰獲安置,他不滿病友黃明進常誇「我是黑道」,夜半酒
後到黃房間揍人;中風的黃頻喊「對不起」癱軟,仍被屈抓起來打。檢方認為屈曾參加拳
擊比賽,當知傷人中樞會致命,依殺人罪起訴;屈嗆檢「妳懂什麼?我是用『虛拳』」。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屈沒用「更有力」的右手毆擊,也沒拿酒瓶或凶器揮砍,無殺人犯意,
依傷害致死罪判他8年6月徒刑。士林地檢署主張屈「就是殺人」,將上訴。
屈蘭峰(43歲)有恐嚇取財、公共危險前科,他在一場火災中負傷,右小腿截肢;新北市
社會局提供協助,將他安置愛滬發展中心。黃明進則是中風病患,靠輪椅代步。去年8月
31日凌晨,屈到黃房間、叫醒黃後斥問「不是認識很多人嗎?找來啊!」黃來不及反應,
右臉就遭拳擊。
黃不斷求饒「對不起」、癱在床上,卻仍被屈拉起來捶。屈打完人後,搭計程車至派出所
報案稱「我被恐嚇」。愛滬發展中心將他送醫急救,黃於9月12日因中樞神經性休克不治
。
屈坦承打了黃5、6下,他表示因黃經常嗆「我跟三重的兄弟很熟」,還要他「去貸款給
我花」,才心生不滿。檢察官調查發現屈入住「愛滬」後只跟黃講過兩次話,平時無互動
,只因細故就打死人,且毫無悔意,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但屈堅稱自己僅是用左手虎口、
掌心內側打黃右臉近眼睛處,並沒有用拳頭關節,只是「虛拳」,他也不知道對方有中風
病史,沒想殺人。
法官詢問「對方都說『對不起』了,為什麼還要打他?」屈說「這不是我想聽的答案」,
還說黃會死亡,是「家屬放棄急救」。法官認為屈蘭峰高中時習武,若真的要索命,應該
會用有力的右拳,且他攻擊時間不長,認定傷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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