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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張姓男子和黃姓女友因雙方家長反對婚事,2006年時背著家人,在錢櫃KTV包廂內
辦婚禮「完婚」,不料2010年張男竟又另娶王姓女子,黃女當時因懷孕求全,隱忍張男作
享齊人福,不料去年張男竟動手打她,黃女怒告張男涉重婚、傷害等罪。
不過新北地檢署查出,張男、黃女當初在錢櫃KTV包廂結婚,雖有證人但無公開儀式,與
當時法令規定「儀式婚」要件不符,加上黃女事後已撤回傷害等告訴,今對張男不起訴。
處分指出,張男(30多歲)10年前和黃女交往後,就住進黃家中,引起黃女父母不滿,2
人原想結婚,但女方家長認為張男沒家教、男方家長又嫌黃女家窮,不同意這門婚事。但
2人仍在2006年11月中,找來2名友人當見證人,4人先到餐廳吃飯後,在到新北市永和區
的錢櫃KTV,開包廂舉辦結婚典禮。
2人完婚後始終瞞著雙方家長,因張男父母另介紹王女給他,張男於是在2010年瞞著黃女
和王女結婚,同時也瞞著王女自己「已婚」的身分,坐享齊人之福,過著周一到周五陪黃
女、周六與周日陪王女的生活。
但張男另娶新歡一事,仍被黃女察覺,黃女當時因已懷有身孕,她於是委曲求全,讓張男
坐擁雙妻。
直到去年11月張男、黃女「結婚8周年」前夕,2人為了照顧小孩的問題吵架,張男動手打
了黃女,又在LINE留言罵黃女「和別人出去一整晚還喝醉,被我罵剛好,小孩都不用顧了
嗎?」等語,黃女一氣之下怒告張男重婚、傷害、加重誹謗等罪嫌。
原本以為自己立於不敗之地的黃女,經檢察官告知才知道,原來當初2人在KTV包廂結婚,
雖找來2名友人當見證人,但因KTV包廂不算公開場合,且2人也無宴客等公開儀式,與當
時法令規定的「儀式婚」要件不符,因此2人婚姻無效,張男並未構成重婚罪,依法律規
定,王女才是張男的元配。
由於黃女事後已撤回對張男傷害、加重誹謗等告訴,今對張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