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違建問題吵得沸沸揚揚的
身為長期在營造不動產打轉的小弟我提出些意見供大家參考
其實違建拆或不拆,柯P都應該先確定一件事
違建的認定標準到底是「只要跟竣工圖有所差異都算違建」
還是「認定對建物有破壞性影響」才算違建???
現在目前大家的風向都為頂樓加蓋及陽台外推
這種比較屬於影響社區、建物安全等等
說老實話,這種本來該拆就拆,不然當其他守法的人是傻子啊!?
但是未申報而進行的室內裝修呢????
我猜一定有人會想說:「那種自己家內的事可以睜隻眼閉隻眼吧!?」
那想請問的是,兩戶鄰戶打通變一戶的只要沒申報又怎麼算???
那可是有打隔戶牆的啊!!!!!!
而根據現行法令,若是沒申報裝修就直接變更,只要與竣工圖不符,從嚴認定就算違建
這種的室內違建,我敢說全台北市絕對超過6成以上,幾年以前誰家裡裝修真的去申報?
更遑論近年來有建商在推的3米6、4米2夾層小套房,那種幾乎穩死的
所以要全面解決違建問題
第一個除了剛剛提到的違建認定標準外
第二個就是要怎麼實行?
今天開始每家每戶去查嗎??
遇到這些違建戶的阻力你又要怎麼處理??
所以柯P你要拆我沒意見啦,但你的政策要不要施行細節等等都弄好了再來公布
不要每天丟一個議題出來但施行準則等配套都被炒爛了才頒布出來
看之前吵到翻天覆地的聯開案公共住宅,說要照顧青年弱勢??
哪裡照顧?? 我說老實話我就不相信台北市政府敢對半砍價出租啦!!
到時那邊房價弄掛了要轉賣也沒了現在的價值這群公務員哪個敢扛資產跌價的責任!?
所以不要再先丟議題了,趕快回去把相關政策及配套弄好再說吧!!
※ 引述《mstory (m的故事)》之銘言:
: 有違建不得買賣是很好啦
: 不過很多建商就是很賤
: 很愛弄二次施工
: 這部份都沒人去管
這部份其實我要幫建商說個話
其實若是那些公共空間等等的二公不用做就能交得過
建商哪個會無聊到自己去做!?
大概會有人說「啊建商就賤想提高賣價所以做這些虛工啦!!!」
這邊稍微初算一下讓大家瞭解一下這些公設到底不做回饋的話一坪賣價能省多少
我們以總樓地板面積4000坪、公設33%(市場一般比例)的建案來算
那些需要二工的範圍了不起300坪(公設1320坪包含樓梯間...等不用二工)
設計費天地牆6500~8000元/坪、裝潢費抓好一點到18萬/坪
設計費抓最高240萬,裝潢5400萬,全部5640萬(其他可能費用我就不列了)
若此案一坪賣60萬的話總銷也24億了,這5640萬攤回去你是能省多少??
所以若是這些公設不用做二工就能順利交屋,建商根本樂得這麼做
省一天那銀行利息比工人工資還多,能省一天當然是一天
但是
你們知道現在管委會在交公設時的常態是啥嗎!?
「這裡缺台電視,回饋一下」、「那裡看起來少了什麼東西,加一下吧」
不要以為我唬爛,不然大家可以去查某熱門聯開案XXX的公設有多少根原始設計不符
這些錢又是誰出的!? 建商
這不是說建商很棒很屌很有良心
只是大家摸著自己0.3米覽趴想想,今天買一戶60萬/坪起跳的房子
若因為建商有交公設的壓力不得不做些回饋討好管委會的時候
有多少人能忍住那貪性不去多要!? 很遺憾,我只看過少數一兩案
其他還真的只是多凹少凹的問題而已
再來就是這些二工管委會要自己做,要克服發包、工務經驗、低價位低效能等因素
做出來品質不一定比給建商好,又要有人出來主導,弄不好又要被自己鄰居罵
哪個管委會沒事會出來淌這混水
所以公設二工或是一些建築二工裝修面的事情真的有辦法解決嗎??
有啊,若消費者願意有個共識就是公共空間不要做把價錢回饋給承購戶的時候啊
不然這問題根本難解
: 你又要花多少人力去查這些新的二次施工的違建
: 這也是問題
: 反正建商都很聰明
: 先弄合法的給你官員看過
: 拿到使照之後,再改建
: 那你官員會不知道嗎?
: 我想官員也不是白痴
: 一定也知道
: 只是就懶的再去查了
: 然後有人買到房子後續有糾紛
: 也不關官員的事
: 我覺的應該要加強使照核發後的查核
: 而不是使照發了之後就不管了
: 然後每年就一直多很多新的違建
: 當然是拆不完
其實我個人覺得這違建的議題提出太早了
真正要杜絕違建絕對不是跟台中某人一樣喊對XX宣戰一樣那麼簡單
違建問題牽涉到現行社會風氣、法規規定、認定標準....等因素
若真的要解決違建問題,除了將建築法規修訂得更為嚴謹外
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溯及既往,否則拿那些既有違建根本沒皮條
不過
柯P你要不要還是先回去跟幕僚討論一下要怎麼處理再來發話
違建的問題可不像公營住宅一樣探個市場價、精算租價跟核對現行市府程序就可以解決
不要到時講了一堆又沒了消息,到時跟你手頭上大小案一樣只見雷影不見響
最後淪為媒體收視的最佳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