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婚禮辦在KTV包廂 元配變成小三

作者: skn60694 (入聲)   2015-04-02 12:02:28
1.媒體來源:
2015-04-02 02:50:28 聯合報 記者饒磐安/新北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
婚禮辦在KTV包廂 元配變成小三
3.完整新聞內文:
張姓男子與黃姓女友瞞著家人到KTV包廂辦「婚禮」。後因張家人力促相親,他瞞著黃
女與王姓女子結婚,四年後被黃女揭穿控告張重婚。檢方認為,張與黃女在包廂舉行婚禮
,包廂的門是關閉的,不算公開儀式,不符當時結婚法定要件,沒有婚姻關係,處分不起
訴。
檢方調查,張十多年前與黃女交往,雙方家長都認為他們不適合而反對;但兩人深愛對方
,不顧家人反對,決定結婚。
2006年11月18日,張與黃女瞞著家人,找來兩名友人當證婚人,先在一家餐廳辦只有新郎
、新娘和兩名證婚人的「四人喜酒」,事後到永和區一家KTV的包廂舉辦婚禮,並在結
婚證書上簽名蓋章,但事後未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黃女後來懷孕生下一名兒子。
不過,張家人不斷安排他相親,他在家人力促下,2010年5月間與王姓女子結婚。他婚後
不敢讓黃女和王女知道他結過了兩次婚,平常與黃女同住,卻對王女說謊,因工作忙平常
無法回家,假日才能相聚,這段三角關係就這麼瞞了4年。
去年底,黃女從友人口中得知,張瞞著她另娶他人,氣得與張理論,兩人為此吵架,張動
手毆打黃女,並在黃女LINE的動態留言罵黃女出去整晚還喝醉,不顧小孩。黃女因此控告
張重婚、傷害及妨害名譽等,但後來張向黃女表示會負起責任付生活費,黃女撤告;但重
婚罪屬公訴罪無法撤告。
檢方認為,張與黃女結婚是在民法修正前,當時結婚的法定要件是應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
上證人的「儀式婚」;2008年才修正刪除公開儀式,改為登記制。在KTV包廂內舉行婚
禮是封閉的,也沒有在包廂內外掛喜幛或結婚照,不算公開儀式,兩人的婚姻關係不成立
,張與王女結婚,並未構成重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mwtrbsy
5.備註:
作者: bbdirty5566 (尊爵不凡藍鳥40)   2015-04-02 12:03:00
人生勝利組
作者: ssaw5166 (四季偽五六)   2015-04-02 12:03:00
以前的儀式婚真的很智障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4-02 12:04:00
上一個版本的金手指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5-04-02 12:04:00
真聰明
作者: egg781 (喵吉)   2015-04-02 12:05:00
這件事有必要搞成這樣嗎?搞到這麼亂有比較爽?
作者: LoliComplex (紳士)   2015-04-02 12:07:00
瞞4年也挺厲害的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5-04-02 12:15:00
小孩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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