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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仁大學-浣腸花刺客聯盟
3月30日 12:09 · 編輯紀錄 ·
首先,輔大刺客要對於這次「反強迫」參加祭天敬祖行動被波及的「自願參加者」表
達誠摯的歉意──當然,這當中也包含著中文系的同學──基於刺客對於信仰自由一貫的
立場,我們必須對所有「自願參加者」道歉!
對不起!
學校為了怕場面難看,強迫學生參加已屬實,我們已經公開了證據(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1564789300439707&video_source=pages_finch_main_video
)。因此,學校讓整個祭天敬祖活動中的學生,至少分為「被強迫參加者」與「自願參加
者」兩類,這種狀況是學校造成的。然而,這並不表示,「被強迫參加者」就有義務接受
「自願參加者」自以為是的好意!因為,信仰自由的可貴就在於自願。
「自願參加者」是整個強迫同學參加祭天敬祖整起事件中的一部份,無論這整個活動
的籌備有多少辛勞,都不代表「被強迫參加者」有義務要被強迫來到這裡參加祭天敬祖。
假若一個活動沒辦法吸引足夠的「自願參加者」,那是籌備方須自我反省。「被強迫參加
者」已經被迫陪你們幾十次的祭天敬祖了。輔大校方一直在各大報中撒謊,難道「自願參
加者」可以接受主辦方強迫別人來陪你們進行祭天敬祖?
無論您怎麼辯駁,祭天敬祖以舊約聖經創世紀作為開場,說明雖然不是彌撒但實則傳
福音,再提及因地制宜而准予拿香祭拜祖先牌位的動作,明顯屬於祭祀行為。乃是民間信
仰的一環──輔大刺客完全不反對祭天敬祖中的任何儀式,但我們完全「反對強迫」他人
去參加這個祭天敬祖!因為,信仰自由的可貴在自願。
聖誕節、復活節本質上並沒有放假,它恰好是為了讓人能「自願參加儀式」而停課,
並且基於私立學校法第7條:「私立學校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任何宗教儀式或修習宗教課程
。但宗教研修學院不在此限。」。所以,導師時間不可以強迫同學去參加祭天敬祖,如果
這些您都搞不清楚,您大概只認識「宗」、「教」兩個字,卻不懂信仰自由。
至此,您應該可以瞭解,這次是學校對於大一威逼恐嚇才是問題的源頭!真正該被罵
的、該反省的應該是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
輔大刺客作為「被強迫參加者」在此提出邀請:各位「自願參加者」是否願意回頭追
究始作俑者的責任?要求其道歉?並要求其不得再威逼恐嚇大一、不得再強迫大一參加祭
天敬祖?
(以及對於過去所有「被強迫參加者」表達一下小小的不好意思?)
好吧!或許您作為一個「自願參加者」不打算搭理輔大刺客在此作為「被強迫參加者
」所提出的請求。那麼,刺客收回上述的道歉,您和那些強迫別人的傢伙一樣糟糕,刺客
才不會對那樣的人道歉呢!就讓彼此繼續保持「相互不尊重的尊重」好了~
自認因表演受到打擾而感到委屈的中文系同學,請再想想,若今天不是在祭天敬祖的
場合,僅以中文系名義演唱,在場皆為自願的聽眾,那干擾會場便是我們的錯,但事實完
全不是如此!為何這場合會有一千多人坐在會場成為聽眾卻無法離席?為何只有你們的歌
聲相較其他人可以獨佔會場的發聲權?就是因為學校的強迫式動員!這是學校活動的場合
!我們(包含被你們認為破壞表演但附和合唱的人)皆是輔大學生!你們無法、無權獨佔
這公共領域以及在校方的活動中的發聲權利!
你們才沒有這種特權!
附註一:
>已經有消息說明使命系統將來會將祭天敬祖活動以通識課程方式處理,刺客在此表達完
全支持。輔大如果要延續大一強迫參加的傳統,刺客也會將抗議變成傳統。
附註二:
>那位坐在下面一起唱歌的同學並不是刺客的一員,猜測他真的只是因為感動之類的理由
,情不自禁才唱出來的,時間點正好在抗議行動之後。
>當然,如果他是因為刺客的號召才這麼做的話,我們在此替他向大家道歉,然後,根據
您對於刺客的邀請所做的反應,道歉可能收回。
附註三:
>使用大聲公確實算是比較粗暴的抗議方式,刺客以後會更慎重的選擇抗議的手段。可以
在此說明的是:對於刺客而言,舉凡不違法的方式皆在考慮之列,但以後會針對其他個人
所受影響進行更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