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室友遭撿屍 女揪狼學長
3.完整新聞內文:
【楊勝裕╱新竹報導】
新竹市一名女大學生,去年透過通訊軟體結識同校大四學長,學長邀約吃飯後,再帶去PU
B喝酒,卻不勝酒力被學長撿屍載回家趁機性侵,被害女返回宿舍,搖醒女室友詢問:「
新竹哪裡可以買到事後避孕藥?」女室友驚覺同學遭害,氣憤仗義以手機、臉書質問狼學
長:「為何要這麼對學妹?」並陪同被害女報警揪狼。狼學長事後坦承犯行,並賠學妹三
十萬元和解,新竹地院昨天依乘機性交罪判一年十個月,緩刑四年。
判決書指出,新竹市吳姓大四學生(二十四歲,現服役中),去年五月以BeeTalk交友軟
體結識同校學妹,吳男不僅邀約吃飯、還帶她逛PUB體驗夜生活,但學妹在PUB飲酒醉倒,
吳男佯稱載她回宿舍,不料半途吳男藉口表示「自己也醉了,沒辦法繼續開車」,反將酒
醉的學妹載回住處,趁機性侵得逞,事後被害人難過痛哭,吳男隨即將被害人送回到宿舍
休息。
強辯「你情我願」
但被害人回宿舍無助地問室友許女:「哪裡可以買到事後避孕藥?」許女得知被害人遭性
侵,氣憤不已,決定幫她討公道,隨即透過臉書及電話質問學長:「你這樣對得起人家嗎
?」吳男雖辯稱:「是你情我願。」許女則回以:「若她要跟你做,怎麼一下子就載她回
來?」
許女將對話過程全用手機錄音,並擷取臉書對話當證據,再帶著被害人去驗傷、報警。
吳男到案堅稱未性侵對方,還出示電梯監視畫面,指證當時學妹是跟他一起回家,沒強迫
。
輕判1年10個月
但法官根據許女所做的蒐證錄音內容及臉書內容,以及吳男帶著學妹回家不到三十分鐘,
就又把被害人送回宿舍,與常理不合,吳男見無法卸責,才坦承性侵。
惟法官考量吳男事後頗具悔意,還賠償三十萬元給被害人,開庭時被害人也向法官求情,
願原諒吳男,盼給予緩刑自新機會。因此輕判一年十個月,緩刑四年,並提供九十小時義
務勞動,同時不得對被害女有任何身體及精神侵害行為。
新竹市警局婦幼隊呼籲,夜店暗藏很多不可預知的危險,女性應避免喝酒過量,以免讓自
己落入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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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403/3647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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