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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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4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黃姓男子到北市養生館做全身油壓,見173公分高的按摩師小妤
(化名)貌美高挑,黃男色欲薰心,將小妤壓在按摩床上強脫衣褲性侵,事後狡稱是「全
套性服務」,雙方合意性交,法官發現小妤膝蓋與大腿都有瘀傷,不採信,判4年2月徒刑
確定;民事部分需賠償44萬元,可上訴。
小妤控訴,她替黃男按摩時,黃男不斷觸摸她大腿、臀部、胸部,雖有制止但他依然故我
,還將她強壓床上,手伸進上衣,解開胸罩性侵。小妤說,全程雖不到2分鐘,但她「嚇死
了」,腦中一片空白,未及時求救。
黃男辯稱,他已婚生子,有穩定工作,因生理需求多次到養生館,做半套或全套性服務,
當天依例消費,雙方是你情我願,沒性侵。他說,養生館包廂以木板隔間,隔音效果差,
若小妤遭性侵,大可呼叫求救,但當天其他人都沒發現異狀,且養生館從事性交易,為了
防止客人鬧事,雇有「圍事」或「保鏢」,沒理由冒險性侵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