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軍紀案件隨著你欠揉的阿帕契自拍後,一個接著一個出爐。
不管是戴頭盔出來啦,還是性騷擾拉什麼都出來了。
大家都會說義務役洞八諸如此類的,
可是好像很少人說「洞八到退伍」或是「永久洞八」耶。
是這種方式不常見嗎?還是會得到這種「永久洞八」表示你已經沒救了才會這樣呢?
像是我之前的單位,有個志願役的學長因為在颱風天去學校救災的時候,在溜滑梯上面睡
覺,被小朋友看見。小朋友跟老師告狀:「有阿兵哥躺在溜滑梯上面。」老師跟幹部反應
,幹部跟值星官報。結果這位學長得到了「永久洞八」。好像是幾年前的事情了,不知道
他的永久洞八解除了沒有。
有沒有鄉民在過去身旁有人被這樣處置過,也分享一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