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政黑板板主兩個都被拔掉了

作者: ayaerika (澤尻最美)   2015-04-06 00:45:01
※ 引述《tosay (12333)》之銘言:
: 我是有參予被桶者..所以來這分享一下八卦
: 故事一,對於他的國學常識
: 她對於說糞坑蛆的馬上給予水桶,理由是吱跟蛆都要擬人話
: 說人家去糞坑是惡意攻擊,要桶的
: 但是有一天她說了"食屍吱",她自己判不違規
: 理由是 "在吃動物的屍體 看不出攻擊在哪"
: 故事二 中文功力
: 她立了一條,不可以發提問跟疑問的,那好吧
: 反正遊戲規則都她訂的,遵守就是
: 結果有某顏色的踩了,發了提問,她判不違規
: 理由是" 有種中文叫做激問法"這是雞問法不算疑問
: 故事三
: 她發覺這樣不是辦法,推文桶人,跟狂改版規還是阻擋不了我們這些
: 所已內定指定的另一個版主,也就是一起被拔得那個
: 大家扛批,還拿他當初參選政見出來,她也不鳥
: 後來新版主都沒再做事,他回說,新版主網路不是很通順= =a
: 故事四
: 後來她連小組長判他違規他自己的板規,她都依職申訴,
: 最後板規居然改成版主不用鳥板規...厲害吧
總而言之,他的這一切就是演示為什麼要民主制度
被他這樣一搞,立法 行政 選舉 司法 大法官 全部權力一把抓
到後期為了保住版主位子,設定一堆版規,把反對者誘到踩版規再捅了
如果你對他有意見,他就跟你吵版規,或是你說他不中立拼命抓綠的,
他又辯解說:你們檢舉我都會桶。
這些就是這個版主的第二個問題,中不中立也是它自由解讀
我們普通人哪會跟你在那研究那又臭又長的噁爛版規
而且身為版主挑釁版友,用自己立的法桶了
有什麼觀感? 我合法啊,不然你想怎樣。這就是S一直在做的事,合法但是
就是讓人有公報私仇的FU
作者: vow70 (許願)   2015-04-06 00:47:00
和馬英九都做一樣的事。
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15-04-06 00:47:00
林益世 "你要法 我就立個法給你"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5-04-06 00:47:00
結果自己被自己版規害了XD超諷刺
作者: vow70 (許願)   2015-04-06 00:49:00
馬英九也是,自己違法了,馬上把法律修成自己沒違法就好了
作者: peter080808 (peter)   2015-04-06 00:49:00
頗有商央 變法自斃之感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5-04-06 00:52:00
你不要污辱商鞅阿w
作者: LICENSE (安安阿蝦蝦)   2015-04-06 00:52:00
自己挖的洞自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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