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太懂
: 國防部此類案件不能向該受訓人求償嗎
: 培訓費用還完再走
: 俸祿跟退休金當然也是直接扣除
: 這樣不是很好嗎
: 高手可否解惑?
這次該慶幸的是這群出包的人蠻有錢的,因為似乎是可以要求陪錢的。
如果下面的新聞要罰個幾百萬,這次要個幾億回來應該是合乎比例原則的。
最近的新聞如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19/577519/
未註明資料出處軍校生遭開除 還須賠719萬
被海軍官校送往美國就讀軍校的初姓男公費生,去年畢業前夕因故被美方開除學籍,海軍
官校得知後也開除初男學籍,並提告追討初男就讀中正預校到海軍官校所領取的全部公費
與津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初男與擔任連帶保證人的初男父親及姑姑,應支付海軍官
校719萬多元,還可上訴。
久一點以前的
在美被退學 軍校生判賠451萬
【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台北報導】 2007.01.30 03:22 am
空軍官校學生李明庭經甄選派到美國空軍官校進修,兩年後遭退學,也失去我國空官學籍
,並須賠償國內外公費達四百五十一萬餘元;李打行政訴訟希望免賠,但昨天敗訴定讞。
李明庭已轉讀私立大學外文系,家中房子還有貸款,前年七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他敗
訴,經上訴也被駁回。
本案創下國內軍校生賠償公費的最高紀錄,李的父親聽到敗訴定讞的消息十分訝異,但表
示會尊重法院判決。
李明庭高中畢業後考上空軍軍官學校,英文成績是全校第一名。九十一年六月間從一、二
年級學生中脫穎而出,經空軍總司令部核派到美國科羅拉多州空軍官校軍事戰略研究系深
造。
李明庭是當時第二個被保送到美國空軍官校的學生,出盡鋒頭,出國前夕也獲陳水扁總統
接見,照片登在總統府網站上。
但李明庭在美國的求學生涯並不順利,因多數課程為他不熟悉的數理,成績不及格,於九
十三年一月八日遭退學;我國空軍官校也依教育部規定,於同年一月廿日將他退學。
李明庭申訴失敗,學校進一步透過行政訴訟要求償還公費,包括他在國內就讀時的公費六
十八萬餘元,以及赴美時的薪資、主副食費三百八十三萬餘元。
李明庭認為,他不知道在國外遭退學會連國內的就學資格也喪失,此外他也無須賠償在美
國的花費。李指出,美國空軍官校第一年學費一百七十五萬元,第二年一百七十七萬元,
但我國空官一年半只要一萬六千多元,國內外差兩百倍之多,不是他所能想像或負擔的。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都認為,依「國軍各軍事學校轉學退學開除學生賠償
費用辦法」規定,應賠償的公費包括國內、外的受訓費用,空軍官校的請求並無不當。
【2007/01/30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