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嫌犯槍口對著他 刑警開4槍制伏判賠104萬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5-04-06 14:23:30
※ 引述《sontai (幹古專用帳號)》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是討噓達人
: 每次看到這種新聞
: 我第一念頭就是不信
: 事情一定不是新聞所寫的那麼簡單
: 只有笨蛋鄉民才會跟著垃圾新聞團團轉
: 上次也有一個說什麼偷車 警察就把她打死 還說她要被撞
: 影片出來 根本就沒有
: 所以警察想打死人 什麼理由都有
: 判決書貼出來再說啦
: 警察問題一定很大
: 我在此預言
我同意新聞簡化了辯論過程~
比例原則是一定要的~
如果某天你來去行政院睡一晚~和朋友手勾手躺在行政院門口~
鴿子可以合法對你開槍~
因為你違法在先~
沒有比例原則~
鴿子殺死你也是因為你犯罪~你活該~
重點是~
這個嫌犯有沒有以槍對準鴿子~威脅到鴿子的生命安全~
證據有沒有呈現~
沒有~那鴿子就得賠錢~
沒什麼好說的~
一台頭戴式攝影機也不用一百多萬~
花自己的錢買也值得~
鴿子就是以為自己最大~
你嫌犯就是沒人權~
和太陽花的死老百姓一樣~
跟我作對就是得重傷半殘或死亡
作者: kutkin ( )   2015-04-06 14:24:00
這本來就很重要,鄉民無視而已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5-04-06 14:24:00
下課了嗎?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04-06 14:26:00
還捕兩槍 是怎 法官不是白痴好嗎 他有眼睛會看
作者: rinatwo (無)   2015-04-06 14:27:00
好一陣子之前PTT也對這個案子吵過 判決書寫嫌犯沒帶槍加上判決書中 在場的其他同事都覺得後續的兩槍沒必要開我剛剛GOOGLE一陣子 找不太到判決書 看有沒有人提供吧
作者: swordtimer (禍頭子)   2015-04-06 14:28:00
嗯 前幾篇還有人跳針嫌犯就是該死我記得判決書還有寫現場當時已經優勢警力圍捕了
作者: tichia (睡不著)   2015-04-06 14:30:00
嫌犯沒人權的時代已經過了 鄉民還活在過去
作者: rinatwo (無)   2015-04-06 14:30:00
當時是三面包抄 大概有十多位警力嫌犯看到警察來了 馬上就急著逃跑 背對著該位刑警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4-06 14:31:00
不對 嫌犯有沒有人權是依照嫌犯是不是自己而定
作者: rinatwo (無)   2015-04-06 14:31:00
這位刑警就馬上開槍射擊了 其實嫌犯逃的方向就有其他同事而且那位同事大概離嫌犯幾公尺而已那位同事的證詞大概是 看到嫌犯往他跑過來 他可以攔截的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5-04-06 14:34:00
重點就是當時沒人死,所以沒有完整蒐證
作者: s955055 (石見)   2015-04-06 14:38:00
樓上應該沒打過90,另外實際有人跑過來時,肌肉的緊張絕對不夠時間來判斷幾槍是否合乎比例,另外子彈打到身體並不會立即喪失行動力,除非是頭或心臟,這是槍械的盲點,法官最被詬病事後腦補事實發生時大家都是理性的
作者: rinatwo (無)   2015-04-06 14:39:00
好啦 以後學運也比照辦理 誰知道學生有沒有帶槍在場同事的證詞都是不利於這位刑警的你有比在場的小組成員了解現場狀況嗎?不過你得加強你的閱讀能力 他開槍的時候 嫌犯背對著他
作者: johnny (johnny)   2015-04-06 15:12:00
,s好笑
作者: ihopeso (蘭斯洛特)   2015-04-06 15:30:00
所以如果判決書內容像各位說的一樣 那我想最大的問題是這個垃圾新聞標題是怎麼一回事?
作者: knightking (認養代替購買寵物)   2015-04-06 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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