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阿帕契團有外籍看護 北市勞動局要查
3.完整新聞內文:
阿帕契觀光團事件爆發後,檢方更查出當天參觀一行人中,還有觀光團雇用的五名外籍看
護,但外籍看護本是照顧重度身心障礙者或如中風、失智症等特定病症,卻被帶去阿帕契
觀光團帶小孩,恐爆違法爭議。
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長陳惠琪今說,明天將向桃園地檢署調資料,確認這五名外籍看
護的雇主是誰,釐清是否非法雇用,或是合法雇用卻要看護從事許可以外的工作,兩者都
觸法。
陳惠琪指出,經醫師評估24小時需有人照顧,或是經鑑定為重度障礙等級、透過巴氏量表
檢測符合標準,才可申請外籍看護。看護僅能照顧患者,不能照顧小孩或做家務,否則將
開罰3到15萬元。第二次再查到,就移送司法機關調查,並停止該雇主的外勞許可權。
若要申請外籍幫傭,則要達到家庭中有年齡三歲以下,至少三胞胎者;或家庭中有老、幼
累計點數滿16點者,依年齡點數不一,例如家中有兩名90歲以上的老人才14點;一名1歲
以下的7.5點、1至2歲是6點等,標準很高。若是合法申請,外籍幫傭可照顧老、幼、整理
家務。
另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用「人頭」身分申請外籍勞工,將處15萬到75萬元罰鍰,5年內再
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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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肉粽一大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