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陸新規:遊客不文明 紀錄留2年

作者: foreverthink (曹雞拜振恰倪嵐)   2015-04-06 20:40:18
※ 引述《woudy999 ()》之銘言:
: 大陸新規:遊客不文明 紀錄留2年
: 2015-04-06 19:47:22 中央社 上海6日電
: 中國大陸國家旅遊局「遊客不文明行為紀錄管理暫行辦法」即日起施行,遊客破壞古蹟、
: 環境衛生等行為紀錄保存期限為1至2年。
: 新華網今天報導,根據辦法,遊客不文明行為是指在旅遊活動中,擾亂公車、火車、船舶
: 、飛機或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壞公共環境衛生、公共設施,違反旅遊地社會風俗、
: 民族生活習慣。
: 另外,損毀、破壞旅遊地文物古蹟,參與賭博、色情活動等,受到行政處罰、法院判決承
: 擔責任,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等也被歸類為遊客不文明行為。
: 遊客不文明行為紀錄形成後,旅遊主管部門要通報遊客本人,告知遊客可提出異議,採取
: 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時要向警察、海關、邊檢、交通、甚至中國人民銀行(大
: 陸央行)徵信機構通報不文明紀錄。
: 辦法規定,政府工作人員故意提供錯誤資料,或篡改、損毀、非法使用遊客不文明行為紀
: 錄資料,都將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http://udn.com/news/story/4/819597
盲腸是
台灣在中國人眼中不算國外
就算被記錄
科科
繼續來台灣搞破壞
作者: abram (科科)   2015-04-06 20:53:00
哼 你寫得下十億個人的姓名嗎 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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