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完整新聞標題:
老公避不見面 美法院准用臉書提離婚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紐約6日綜合外電報導)
法官准許紐約市1名女子透過臉書訊息,向避不見面的丈夫提出離婚。
這名女子的律師表示,曼哈頓最高法院法官古柏(Matthew Cooper)做此裁定。
紐約「每日新聞」(The Daily News)報導,布勒德茲拉庫(Victor Sena Blood-
Dzraku)將會從臉書私訊收到離婚訴訟傳票。他每週將會收到1則離婚訴訟傳票私訊
,連續3週,或直到白杜(Ellanora Baidoo)難找的老公「知悉」為止。
律師史賓諾(Andrew Spinnell)表示,他們2009年公證結婚。他說,被告未信守將
會舉行迦納傳統婚禮儀式的承諾後,兩人的關係開始破裂。
根據裁定書,布勒德茲拉庫僅透過電話和臉書與老婆聯絡。
(譯者:中央社陳昱婷)1040406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504060347-1.aspx
5.備註:
原來臉書不僅可以洩露國家機密,還可以拿來離婚,下一步臉書還可以幹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