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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da (鋼琴加吉他) 看板: PublicIssue
標題: [爆卦] 20150407管碧玲質詢阿帕契機密逐字稿
時間: Tue Apr 7 17:16:17 2015
原始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8ScGoorttz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RB7eON1uZ0
院長,這幾天阿帕器事件發生以來,我看了一下四月一號四則四月二號兩則,
之後每天一則,沒有任何一則談這件事情,
國防部長震怒了,總統生氣了,院長呢?
(我想這個事件是很嚴重的軍紀事件)
很嚴重,還是極為嚴重,還是非常嚴重?
(我認為相對來講極為嚴重)
院長,內閣的治理之下,軍紀渙散不堪到這種地步,院長心中可有歉意?
(嚴重違反軍紀的事件,我們一定要嚴懲,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所以部長沒有感到歉意?
(少數軍人不遵守軍紀軍規,這個非常非常的…必須要嚴懲,
但是對大多數堅守岡位的軍人我們還是要…)
不是這樣,整個事情處理荒腔走板阿,包括20個人變成26個人,
過程中是整個國防部出問題,怎麼會是少數軍人的問題呢?
你到底要不要道歉?
你沒有跟這個社會同聲呼吸阿,院長,好我也不需要你的道歉,
我只需要你兩個答案,到底是不是要塞堡壘?601旅屬不屬要塞堡壘?
(我想這些問題由國防部來說明)
我要問你,是不是要塞堡壘啦,早就該準備好昨天就已經洩題給你了。
(現在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想我們…)
我們尊重司法,我沒有要跟你談案情,只談制度就法論法,是不是要塞堡壘?
你看一下這圖片"機棚非要塞,軍方辯沒洩密"
機場圖片下一張,你看一下這機場跑道,是一個完整的軍用機場,
停機棚跟營區距離那麼遠,到停機棚去,就在機場跑道的隔壁,
這個機場這麼完整算不算要塞?來副部長是不是?
(副部長:報告委員,依法來解釋,他目前不屬於要塞堡壘法裡…)
不屬於吼,到現在還在說謊,來你看一下
(因為他是一個完整的基地,所以他是一個非常機敏的地區)
他是不是軍用機場?
(他是軍用機場)
軍用機場是不是要塞堡壘?
(在民國九十一年的時候原本應該把它納入,
沒有什麼原本…
(但是要考慮到…)
早就納入?那如果早就納入的話你現在說謊要不要下台?
(對管碧玲點頭鞠躬:我要下台)
院長要不要啦,要不要?如果早就納入,你現在卻說沒有納入,
你說謊,或說錯,你要不要下台?
(報告委員,您手上的資料完全是過去依法納入在裡面的,
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當時受限於……)
所以有納入嘛!!!有納入嘛!依法有納入嘛!!!
所以他是阿,是不是?有沒有依法納入過?早就依法納入了,
來部長,有沒有依法納入?有沒有?
(有一處左營軍港,還有二十一處重要地)
你錯了,所有的軍用機場,九處軍用機場全部有納入,有沒有?
如果有,你要不要下台?因為到現在還在說謊阿,不是說謊就是搞錯阿,
連這種事情都搞錯?
要塞在哪裡都不知道怎麼當部長?有沒有納入?
院長你看國防部長不敢回答這個問題,我給你看有沒有納入。
第一個龍潭就是軍用機場看這一頁,看到沒你們的公告,
龍潭是軍用機場-九處軍用機場不斷的公告,
根據要塞堡壘法第一條,軍港跟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
這還有疑慮嗎?
法定的要塞對不對?是不是法定的要塞?
(……)
一、二、三、四、五,五秒囉,六、七、八(點頭鞠躬)
是不是法定要塞?
九、十、(委員的計時是正確的,)對嘛,法定要塞,
好,院長已經說了,法定要塞來再看一下立法要旨,
當初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立法理由第二點,為維護海軍軍港安全,
航道暢通,確保軍用飛機場之飛航安全,
原將軍港軍用飛機場列為要塞堡壘予以管制,
院長看到這裡,你現在說說看軍用機場是不是要塞堡壘?
是不是法定要塞是不是?
(國防部要把他說明清楚)
阿你也要知道阿,你不必知道喔!
(我會要國防部了解清楚)
阿你呢,院長呢?
(我會去了解)
你還要了解?昨天就洩題給你了耶,部長,是不是要塞堡壘?
(這個回來我們要愷切的檢討601…)
是不是?601旅就軍用機場阿剛才九處裡面龍潭就是他阿!
看到沒?再回去看,軍用機場就是法定的要塞阿?
所以是不是?601旅是不是要塞?
唉呀…院長,不只說法律規定他是法定要塞,
在國防部的內部運作早就把它納入要塞管制,看一下這一頁,
國防部的官網,到處可以看到,
這一頁是你們公告禁止飼養鴿子範圍的作業辦法,
當國防部在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七號頒布:
國軍軍用機場周圍禁止飼養飛鴿補償費申請審核及發放作業規定的時候,
你們制定這個法律的時候,他的法源依據明文指,
因為依法將軍用機場納入要塞予以管制所以制定這個辦法,
民國九十二年就納入了,這個網頁最後一次更新,是2008年,
可是沒有關係,像這樣的公告,每一次公告他的相關法條都是要塞堡壘地帶法,
全部都是依法公告的,所以他根本就是要塞保壘,
這種公告總共有多少次畫紅線的?
至少有四次,是依據要塞保壘地帶法第十六條予以調整的公告,
全部都是納入要塞保壘地帶法的管制範圍,
就是因為他一開始就納入要塞管制阿。
你再看看連濱江街跑道,都是要塞,看到沒,
松山機場周圍在國防上被稱為要塞保壘地帶,
經與空軍松山指揮部確認松山機場周圍的管制方式,
受到要塞保壘地帶法所限制,連松山機場都是要塞阿,這都是你們的公文阿。
可是你們竟然制造了一個假資料,
看看這個假資料,你們現在準備給檢察官的回函,
上面說所有的軍用機場都不是要塞!
你看看,列管數量當中,要塞堡壘總計22處,軍用機場無。
到現在還在騙!還在造假!
全國九處軍用機場從民國九十二年就明文納入要塞管制,
多年來連松山機場都是要塞管制的範圍,你們到今天還在騙,
說全國的軍用機場沒有任何一個是要塞!
那個部長要下台啦,我剛問你有納入阿,你們還想要用假資料給檢察官,
回去辭職阿!來下去,我希望你去寫辭呈吼。
阿帕契頭盔是不是機密?屬不屬機密?院長,屬不屬機密?
(我想這個要由國防部說明)
你也不知道!都不想回答都不想知道都推給國防部,
所以你跟這些事情都無關?發展到今天題目也給你了。
(我想這一部分涉及到司法程序裡面…)
你胡說八道!從來沒有再跟你談案情!我全部跟你談法制,談國家的制度
(這個也是這個案情裡面的特定事實認定嘛)
來部長,你說一下
(有關阿帕契的頭盔,是屬於極度機敏的高價軍品)
是嘛,極度機密嘛
(機敏!我像您報告的是機敏!)
阿機敏是不是機密?
(因為他的頭盔在沒有使用狀況下,他的訊號沒有進出……)
你胡說八道!這是你們自己說的,你看看法律怎麼規定,
總共有兩個法源,
一個法源是有關於國家機密-
也就是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第六條),
這個法源裡面,只要是軍備設施都是機密範圍,他的類型是屬於軍事機密情報,
他是機密,他是被列密等,好除了這個法源,
依據這個法源裝備設施就是軍事機密情報類範圍之下的機密,他是機密,
他沒有跟你講說通電以後才是機密,
法律沒有告訴你通電以後才是機密打開以後才是機密,
沒有告訴你說直升機飛上天空才是機密,發動引擎才是機密,
法律沒有規定,
法律規定裝備設施本身就是屬於機密範圍,就是屬於軍事機密情報,
你再看看你們的軍品及軍用器材管理作業規定,第十四條第四款,
你剛剛說是極機敏裝備,所以他說機敏性裝備,依保密相關規定辦理,
有沒有跟你說通電以後才需要保密?
到現在我們的國防部行政院還是這副德性!如何對社會大眾交代?
如何讓我們的台灣人民知道我們的國防安全沒有問題?
你還在替這種渙散的軍紀護航!到現在還想要欺騙國人!
在這裡還不敢很有魄力的跟國人講說我們痛切檢討這一切都是錯的,
是洩漏軍機,一定嚴懲!
(部長:報告委員,這個確實要剴切檢討,而且是要嚴懲,這個是…)
最好的檢討就是回去寫辭呈。我非常的生氣。
你回去經濟部部長來,院長你先看一下這公文,你對機密不機密其實非常嚴格,
這個公文是你發的密件,這個密件只不過是航港局一個法規命令的修正草案,
送給你核定,你核定完以後跟他講說欸我這個核定是機密,
你看看,這你都可以當密件,結果阿帕契的頭盔你不敢說是密件,
還有一個什麼密件?
就是華電2001要回來了,能源局完全違法,
法律規定國安審查會議是要由國安機關來召開,
結果能源局在今年三月三十一號,在今年就召開了一次國安會議,
由能源局召開,完全違反立法院三讀通過形同法律的決議,
竟然能源局可以審國安?
結果這個會議開了,我要開會通知,你們的開會通知就是三月三十一號開,
然後告訴我說所有這些資料全部是機密,要我保密十年,
這算什麼機密你看看裡面的會議通知怎麼會是機密?
會議通知就是普通件阿,結果本席跟你要的時候你跟我講說要保密十年,保什麼密?
保密就是國安審查有民代介入,黃姓立法委員(黃昭順)辦公室張姓主任,
竟然成為國安審查會議的出席單位!
看看這一頁,你們連國家安全審查會議都扛不住一個立法委員辦公室主任的壓力!
還讓他去替業者護航!
為什麼正式的國安審查會議會邀請民意代表的辦公室主任成為出席單位?
跟我說一下。
(報告委員,這個…欸….我這個….知道吼….這個國安審查會議阿,
該有的那個國安負責單位…)
全部都是政府機關,不是國安單位,只有中船跟福海兩個業者(時間到消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