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廣新聞網 – 2015年4月7日 上午11:12
2.完整新聞標題:
阿帕契棚廠屬不屬於「要塞堡壘地帶」法? 檢方函文認定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地檢署偵辦陸軍航特部601旅阿帕契案件,到底阿帕契直升機棚廠等位置,屬不屬於
「要塞堡壘地帶」法?檢方今天函文國防部。
阿帕契案件目前已經傳換包括航特部601旅作戰隊前副隊長勞乃成中校等14人到案,除了
勞乃成在檢察官詢問後以五十萬元交保,其餘無保交回,檢方正式改列為偵字案件,轉為
被告,目前還僅邱柏翰未到案。
桃檢日前傳喚到案人員,其中藝人李蒨蓉、李德立、邱雅靖、邱雅琦、日籍平山直人,
邱泰翰、王君怡、郭大為、張婉愉、朱愷葳、蔡佩宜、石新儀、賴佩珍,無保請回,仍遭
到境管。
另外,相關傳喚對象,檢方將他字案件正式轉為偵字案件偵辦,14人列為被告。
同時目前檢方尚未傳喚329當天一同進入601旅其餘外籍人士到案說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tinyurl.com/ox2z6k8
5.備註: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F0070001
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1條
國防上所必須控制與確保之戰術要點、軍港及軍用飛機場,稱為要塞堡壘;
要塞堡壘及其周圍之必要區域 (含水域) ,稱為要塞堡壘地帶。
桃園地檢署硬起來啦!檢察官是不會自己判斷喔?
法條寫得這麼明,還要請示可能的共犯喔?
那是不是國防部說不算就不算?
到底是法律大?還是國防部的行政解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