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AO1031 ()》之銘言:
: 聽完今天早上的記者會
: 姊姊的解釋是說
: 如果帶頭盔出去是社會觀感不好,沒有法律責任(沒有法條可以判罪)
: 那他們道歉,社會不要再繼續追殺他們
: 有法條可以定罪,就接受懲罰(她以老師上課遲到如果只是觀感不好當比喻)
: 但目前看起來好像沒有可以定罪的跡象
: 整個事情影響到所有軍人,也是因為帶人參觀直升機
: 又被發現帶去參加小朋友party,拿小朋友出來擋
: 所以帶頭盔出去嚴不嚴重
科 這些志願役的嘴臉真是夠了
遙想當初,洪仲丘帶手機入營 而已
就被這些志願役講的好像濤天大罪,還關禁閉玩死他
事發後,ㄧ堆志願役還宣傳說是洪仲丘自己白目,該死
結果咧,志願役犯的更大條
把外人帶去拍機密照,沒登記的外國人都去了
還把軍品私自帶去參加pa踢
結果事後,志願役的都惦惦
護航說這沒啥大不了
家屬還說私帶軍品和上班遲到ㄧ樣而已,又沒啥
科 怎麼沒比照洪仲丘?
把這些人關進去玩死,大家也可以說是你自己白目阿 活該阿
這些人的嘴臉真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