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小黃遭偷拍 「內容還好」她撤告
2015-04-09 02:36:21 聯合報 記者劉時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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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姓計程車司機涉嫌偷拍酒醉女乘客的胸部和裙底風光,被控妨害秘密罪,但女乘客得知
郭因案遭判刑六年,並認為影片只拍到事業線和安全褲「內容還好」,決定當庭撤告;台
北地檢署昨天處分郭不起訴。
檢方調查指出,郭姓司機去年八月在忠孝東路某KTV載一名酒醉女乘客,對方一上車跟
郭說了一個地點後倒頭就睡,郭見對方不省人事,載到文山區某社區外,以手機錄下女子
裙底風光和胸部畫面,之後開車送女乘客到指定地點。
郭去年十月因假冒片場大亨,與一名未滿十六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後來對方發現他的真實
身分打算分手,郭持槍恐嚇同歸於盡,女子才報警。檢警拘提郭時,在郭的平板電腦發現
他偷拍女乘客的影片、照片,還拍到女乘客身分證,循線查到被害人,依妨害秘密罪嫌另
案偵辦。
郭否認偷拍女乘客,供稱女乘客當時酒醉不省人事,他只是怕對方不付錢,才錄影存證,
沒有惡意。
檢方檢視這不到一分鐘的影片,一開始先錄下計程車表,鏡頭接著轉向倒臥在後座女乘客
,甚至拉近鏡頭對焦女子胸部,拍攝手法不像單純錄影存證。
檢方日前傳喚女乘客作證,她看過影片和照片,發現只被拍到安全褲,胸部也僅拍到她露
出的「事業線」,內容看起來還好;加上郭因之前妨害性自主案被法院判刑六年,她認為
不需要讓郭多一條罪名,決定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