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不在藉投票就不得不出來罵,
感覺到2016選舉前得多PO很多次。
某黨諸君為什麼這麼強力推不在藉投票,
因為不在藉投票很好做票。
講說可以用自然人憑證或其他驗證方式的人請聽我以下分析如何做票:
1.無論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其他驗證方式,
基於投票不公開原則,
任何人的投票只能夠記錄有投或沒投,
而不能記錄投給了誰。
投票系統只能這樣記:
ibbadmin O有投票 X沒投票
同時記錄
宋神掌 +1
而不能記錄ibbadmin 投給 宋神掌
也就是基於避免政治清算,
這個系統必須設計成人頭與選票不能比對
2.等投票截止,系統就會知道總共有多少人網路投票,例如70萬票。
並且記錄了各候選人各得多少票。
例如:馬小九 +30萬 宋神掌 +10萬 蔡小英+30萬。
3.但如果系統從中作弊,把ibbadmin投給宋神掌的票送給了馬小九,
甚至蔡小英的票也送給馬小九,
結果顯示結果為馬小九 +50萬 宋神掌+2萬 蔡小英+28萬,
我們有辦法糾弊嗎?
答案是:根本抓不到,因為人頭跟投票結果不能比對
支持不在藉投票的人會說:
A.要讓趕不回戶籍地的人投票才能更充分代表民主
這點我同意,
但如果不在藉投票不能反應真實結果,
只是提供政治人物的做票機會,
那就不能代表民主,反而是殘害民主。
B.美國也開放不在藉投票,他們怎麼就沒這種舞弊?
美國沒有一個不知恥的政府,
監聽國會還賴在座位上不下台,
涉案檢察長可以爽領退休俸。
美國也不會把跟投票相關的戶政系統包給大陸公司開發,
搞到民眾到戶政事務所拍照相片會上傳到大陸簡體網站,
這件事懲處了誰?戶政系統撤換沒有?
如果都沒有,你怎麼知道投票系統不會有一樣的舞弊?
在現在的政府體制下,
不在藉投票就是一個容易做票的大漏洞,
在此呼籲看到這篇文章的人,
請一定要抵制不在藉投票在國會通過,
不要給不知恥的政府黑手操弄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