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實價課稅 並採屋價累進稅率應該比較公平吧?!
不實登記則重罰買賣雙方
房屋買賣登記的成交價作為課稅依據
房屋與土地稅採累進稅率並以房屋或土地當初買得的實價課稅
買屋或購地年代久遠沒有登記購入價格的
則讓屋主或地主自行鑑價決定課稅級距 (要登記成1塊錢也隨便他們)
比如
一千萬以下的房屋免稅
1-2千萬的 0.25%
2-3千萬的 0.5%
3-4千萬的 0.75%
4-5千萬的 1%
5-6千萬的 1.25%
6-7千萬的 1.5%
7-8千萬的 1.75%
8-9千萬的 2%
9千萬到一億的 2.5%
一億以上的 3.5%
實價登錄實價課稅之後
日後出售房屋與土地一律加收交易資本利得稅30%
(當初登記1塊錢的房屋日後賣出1千萬=要繳交三百萬的稅金給政府)
這樣可以有效打壓房價炒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