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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噁!得罪伙委 阿兵哥控飯菜被加屎加尿
2015年04月09日12:44 蘋果日報
當過兵的人都知道,千萬不要隨便得罪伙食委員!在203兵工廠(現已併入205兵工廠)服
役的李姓下士班長4年前擔任伙委期間,因與警衛勤務連大門排人員有過節而懷恨在心,
疑在飯菜裡加料,尿液、老鼠屎、煙灰、廚餘、口水樣樣來,遭檢舉後被依《食品衛生管
理法》等移送法辦,但李男堅詞否認,同伙房阿兵哥也作證無此事,且檢方認為無人吃了
拉肚子,將他不起訴。
根據南部地方軍事法院移送指出,李姓下士於2011年6月至隔年10月期間擔任伙委,2012
年6月間,因與警衛勤務連大門排人員發生爭執,就在給大門排吃的飯菜裡動手腳報復。
一名大門排的黃姓阿兵哥覺得飯菜味道怪怪的,向伙房同袍詢問後,才知李男竟然將尿尿
到寶特瓶裡,再加入甜湯或飯菜中,並把老鼠屎混入雞排內,甚至將穿著鞋子的腳伸入湯
鍋內攪拌、吐口水,並把廚餘的麵條加入一般麵條烹煮,再「加料」檳榔汁、煙灰等,被
統計出多達9次。
黃姓阿兵哥告發後,南部軍檢署調查時,有4名阿兵哥作證曾看到李男尿到寶特瓶後再倒
入甜湯等食物中,但也有跟李男同伙房的阿兵哥作證從未看過他加穢物在食物中,而事實
上在該段時間內,軍隊中也沒有人腸胃不適或上吐下瀉。
李男則堅稱雖然曾與大門排人員發生過爭執,但沒「加料」過,且他煮食全廠300多人飯
菜,包含廠長都會吃到,都無人反應過;另外伙房是禁菸區,他不可能在裡面抽菸,再把
菸灰加入食物。
李男原被移送《陸海空軍刑法》防害健康罪、《刑法》流通食品下毒罪、《食品衛生管理
法》添加有毒物質罪,但高雄地檢署調查認為,李男身份並非「食勤士」,非《陸海空軍
刑法》妨害健康罪所處罰的主體;且國軍內食物並非刑法規定的公開販售之「流通食品」
;又李男擔任伙委期間,並無任何人因食用李男烹煮的食物後集體嘔吐或腹瀉等危害身體
健康等情況,與《食品衛生管理法》構成要件不符,因此,縱然李男真有「加料」行為,
也難與構成上述犯罪,將他處分不起訴。(郭芷余/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