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玩命關頭 法拉利尬GTR肇事富商判刑
3.完整新聞內文:
去年6月5日,一輛價值千萬的法拉利458-spider,與市價600萬元的GTR,光天化日下,在
國道3號土城段競速追逐,GTR失速擦撞分隔島後,撞上另輛轎車,無辜遭波及的轎車,被
撞到當場360度大迴轉,所幸未遭追撞。這段行車紀錄器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警
方查出競速的法拉利車主是兩岸法拉利代理商董事黃震智(65歲),GTR駕駛則是男子張
永銘(60歲),將兩人送辦,新北地院今依公共危險罪判處黃男5月,張男6月,各可用15
、18萬元易科罰金。可上訴。
黃震智早年創立全球第二大的數位相機代工廠普立爾而發跡,當天他駕駛市價1498萬元的
法拉利458-spider,趕赴新竹參加矽品精密工業董事會,張永銘則是駕駛租借來的黑色日
產GTR,也要去新竹開會。
根據張男GTR的行車紀錄器,兩車在國道3號土城路段遭遇,只見黃男所駕法拉利從旁超越
張男駕駛的GTR,張男立即變換車道加速猛跟,張男在28秒內連續變換8次車道,黃男駕駛
法拉利則是30秒內連續9次變換車道,始終領先GTR。
後來張男發現內側車道有空檔,先行切入,黃男的法拉利因遭前車阻擋,落後在張男後方
,便從最外側車道直切內側車道,張男眼見黃男靠近,驚嚇得緊急煞車,卻撞上分隔島後
,又失控撞及一旁許姓男子所駕日產CEFIRO的車尾,CEFIRO被撞到整台車在國道上失控
360度大迴轉,後車廂蓋也被撞開,所幸未遭後車追撞,黃男則揚長而去。
新北地院開庭時,黃男、張男各辯稱僅時速140公里、120公里,但法官根據行車紀錄器畫
面中的里程牌,以及秒數推斷出兩車當時時速應有166公里以上,不過,因黃男的法拉利
始終在張男的GTR前方,因此無法認定黃男惡意對張男「剪車」,而造成車禍。
法官認為,張男因全心專注追車,又否認犯罪,其所生危險應比黃男飆車高,故判處張男
6月、黃男5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對此張男律師表示將會上訴,黃男律師則未回應,兩
人事後也遭警方開出紅單,並吊銷駕照。(孫友廉/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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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備註:
連法官都民粹、仇富
有錢是罪過嗎?